休谟的因果论
2008-01-02 20:46:00 来源:人才网信息中心 作者: 浏览46次
一、因果问题的产生 大卫·休谟是18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在西方哲学史上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对因果关系理论第一个做详细论证的哲学家就是休谟。他把经验论哲学贯彻到底,一方面反复强调人们关于因果关系的知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由先验的推论得来的,而是凭借于经验得来的;另一方面因果关系的知识又是怎样在经验的基础上产生的,人们又是凭什么把经验过的事情扩展到未经验过的事情呢?由因推果还是由果推因呢?休谟的回答是:因果关系只不过是思想中的习惯性联想。休谟抹煞了因果关系的客观实在性走向了唯心主义,但其因果关系理论对逻辑实证主义哲学影响极大,对进行哲学思考也颇有益处。 1.英国经验论者从培根一直到洛克都把因果规律看做是必然的。 培根对于由经验归纳所获得的知识的真理是坚信不移的,洛克持相同的观点,认为凡事必有原因,这是为我们的经验所证实的。第一个对因果关系的普遍必然性提出非议的哲学家是贝克莱。他认为上帝为了使人类生活方便起见使感觉世界具有一定的规律,这个规律就是自然律。自然律的功用就在于指明感觉世界的因果关系,但是这种因果关系不是必然的不可移易的。贝克莱的理由是:因果关系的存在完全依照上帝的意志,而上帝的意志是绝对自由不受任何限制的。假如说因果关系是必然的,那就意味着上帝的自由不受任何限制,因此只要上帝的意志是绝对自由的,我们就不能说这种因果关系是必然的,所以因果关系不具有普遍必然性。 无论是洛克的观点还是贝克莱的观点,休谟一概予以否定。他认为这些观点都是存在于经验论哲学中的唯理论的思想倾向。在经验观察中我们根本得不到原因与结果这种产生与被产生的关系,也得不到上帝的观念。我们的感官只是告诉我们一个个相互区别相互分离的简单印象和简单观念。这些简单印象和观念只有通过观念间的联结则形成因果推理。比如说像“太阳晒,石头热”这些日常生活现象从一般常识来看是必然联系的。太阳晒是石头热的原因,石头热是太阳晒的结果。但休谟认为,从逻辑上来看,石头热不一定是太阳晒的结果,我们的感官并没有感知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它所感知的只是两个简单观念:太阳晒,石头热。由这些简单观念,我们并不能从逻辑上推出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然而,事实上休谟承认,在一定条件下,这些事实之间是有必然联系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获得原因与结果以及它们之间必然联系的观念呢?休谟认为,只有通过观念的联接原则,我们才能获得原因与结果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的观念。 2.所谓观念的联接原则就是类似关系、接近关系和因果关系。 类似关系就是通过比较两个对象,发现其中的相似与相反的关系。接近关系就是找出两个对象在时间上、空间上的前后、左右等等关系。因果关系是在类似关系和接近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习惯性联想。从表面上看,这种联想似乎是客观事物的必然联系,因此一般人都把这种习惯性联想当成是因果关系。并认为具有普遍性、必然性的意义。 休谟认为类似关系和接近关系在因果推理中都起着重要作用。他特别强调类似关系在构成因果推理时的作用。他说:“实在说来,由经验所得来的一切论证,都建立于我们自然对象之间所发现的那种关系;而且因为有这种相似关系,我们才来期望将来所发生的结果也和我们所见的由同样对象而来的结果相似。”这就是说,有关经验事实的推理,都是以类似关系为基础的。有了这种类似关系,我们才能希望将来所发生的事与过去所发生的事相符合或者说“一样”。例如,过去经常看到A与B总是前后相随的 ,那么当我在下一次看到A1的时候,由于A1类似于A,我就依据类似关系,相信B1必然会出现。这是因为过去的经验中,A与B总是前后相随的。所以,当A1一出现,就给人们的心灵以一个强烈的刺激,并将这个刺激传达到B1,从而相信B1的出现。 休谟认为,这种类似关系,并不是一两次经验观察可以获得的,而是在两个对象处于“恒常联接”的条件下,才能发现和掌握它们之间的类似关系。通过对这种“恒常联结”状态下的两个对象的观察,心灵就养成一种习惯,使其不必借助任何记忆观念,直接由眼前的结果的对象就一定会产生,这是习惯的强制作用。由于形成了习惯,一般人就很容易由作为原因的对象推到作为结果的对象,从而忽略了因果推理的一系列原则和复杂的心理过程,而断然相信原因与结果之间有一种必然联系,好像这种联系是不依赖于经验的,并且具有普遍的意义。这就是休谟因果关系论的实质。 为什么这种因果关系不具有普遍必然性呢?休谟认为:第一,这与类似关系有关。类似关系在因果推理过程中起着广泛的作用,因此就是产生错误的根源。因为心灵在思考两个类似观念时,它的活动状态也是类似的。这样就很容易地把真实的观念和想像的观念混淆开来。例如,人们用一个不可见的,不可触的距离的观念,来代替现实的、可见的、可触的距离,这就容易产生错误。第二,因果推理最终必然以呈现于感官面前的感觉或者记忆印象为前提。休谟认为类似关系、接近关系都是在感觉经验中得到的关系,因此,是离不开直接出现在感官之前的对象为根据的。但就因果关系依赖于类似关系和接近关系而言,因果关系最终必须以呈现于感官面前的感觉印象或记忆印象为前提,它总是要以人们直接经验为基础。所以,这种因果关系就不可能是普遍的、必然的,只能是或然的了。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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