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总结
2007-12-24 20:57:00 来源:人才网信息中心 作者: 浏览46次
##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在市政府、市民政局、镇党委、镇政府的指导下,结合我镇选民人数1244人的实际情况,推选出49名居民代表。##社区居委会选举采取“间接差额”的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并确定2003年4月18日为选举日,围绕选举日,我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3年3月22日前为准备工作阶段。
##镇政府以八政发(2003)14号文件写了“关于撤消##居委会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请示”,并经市政府审批通过。以3月31日成立了“##社区居委会选举委员会的通知”进行了代表名额分配等项工作。
第二阶段:2003年3月23日—27日为选民登记阶段。
选民登记按“三增三减”原则,即对居住在本社区年满18周岁(1986年4月18日以前出生)的我镇非农业户口的选民1244人进行登记张榜公布。
第三阶段:2003年3月28日至4月5日为推选社区居民代表阶段。
根据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方案,由12个村委会退休工人483人公推选出19名居民代表,社区30个企事业单位选派30名代表产生,其中居民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妇女代表五分之一,少数民族代表2人。
第四阶段:2003年4月6日至10日为酝酿提名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和确定正式候选人阶段。
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制表发给49名居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名,并由社区选举工作委员会在征得大多数社区成员代表同意后产生。经研究,##社区居委会由主任和委员共2人组成。
第五阶段:2003年4月18日民主选举社区居委会。
在18日前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打印好各种材料印制好选票,布置了选举会场等,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投票选举。
##社区居委会设主任、委员候选人各2人,实行差额选举,一张选票,一次性选出主任、委员。通过4月18日现场选举,计票如下:应到会人数49人,实到会人数42人,发出选票42张,收回选票42张,曾卫民以40票当选##社区居委会第一届主任,杨秀兰以37票当选##社区居委会第一届委员。
##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指导下选举工作圆满结束。
#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200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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