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就业平等 依靠法律力量亦靠自己争取
2013-12-23 14:09:21 来源:中工网 作者:伊夫 浏览46次
生理上的两性差异,特别是正值育龄,决定了女性在职场上的弱势地位。
报道:“中国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在海淀法院开庭。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当庭和解。
去年,大学毕业开始求职的女生曹菊,虽各项条件都符合,但北京巨人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巨人学校)在招聘时强调“仅限男性”而不予考虑。曹菊认为巨人学校因性别原因拒录属性别歧视而起诉对方。当庭,“巨人”答应赠给曹菊3万元,作为关爱女性平等就业专项资金,同时还表示随时欢迎曹菊到巨人学校工作。
试想,假如曹菊因为性别原因遭拒后忍气吞声,会有这样峰回路转的结果吗?如果自己不想站起来,别人如何帮扶也无济于事。而曹菊抗争的不仅仅是自己在“巨人”遭遇的歧视,更是为所有女性得以平等就业,呐了一声喊,争取到了一份可贵的权利!
毋庸置疑,生理上的两性差异,特别是正值育龄,决定了女性在职场上的弱势地位。因为,在唯利润论的企业眼里,女性的孕期与产期都不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润,只能加剧人手紧张的矛盾。所以,他们想方设法地排斥女性求职。
然而,在任何一个文明法治的国家,享有生育权的妇女,都理所当然得到各国《劳动法》的立法保护。我国《劳动法》对妇女权利的保护条例详尽而严格,事实上,绝大多数企事业单位,也能够自觉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
然而,在偌大的中国,总还有法律的盲区,总有人在有意无意间模糊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被歧视的女性都保持沉默,他们就可以有恃无恐。而一旦有人奋起维权,他们自然会在庄严的法律面前低头认输。
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受到歧视的女性,有没有自觉维权的意识?如果有,肯定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为你伸张正义,讨回公道;如果没有,又怎么指望外界主动去为你争取呢?
当今时代,女性在社会舞台上已经愈加从边缘走向中央,在日益增多的国家中,传统的男权社会正受到来自女性的强烈冲击。如今,总统、总理、国务卿、外长、甚至国防部长,都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女性身影。
我国也是历来提倡男女平等的国家,数十年前就有“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响亮口号。在城市的大多数家庭,女性的家庭地位也基本实现了平等。但是,就业的性别歧视,却一直没有彻底根除。
山西籍女大学生曹菊起诉“巨人学校”的意义非同寻常。从法庭调解的结果看,一个当初明确拒绝女性求职的单位,后来居然愿意出钱3万作为“关爱女性平等就业专项资金”,这个180度的大转弯,足以显示法律的力量,证明了社会进步,更让人看到了女性争取平等就业权利的曙光。
责任编辑:yuan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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