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合同的5个关键点
2020-11-25 14:31:48 来源:儒思HR人力资源 作者:儒思HR人力资源 浏览46次
续签劳动合同是公司人事部门常见的一项基本工作,但往往简单的工作有时也会存在许多容易被忽略的地方,本期将和大家分享几个续签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也是很多HR经常会问到的问题。
续签劳动合同是公司人事部门常见的一项基本工作,但往往简单的工作有时也会存在许多容易被忽略的地方,本期将和大家分享几个续签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也是很多HR经常会问到的问题。
问题1,劳动合同可以口头续订吗?
A公司和员工张三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口头提出按原条件继续雇佣张三一年,并将社保个人部分折成工资发给张三,张三同意并继续为A公司提供劳动。后张三与A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要求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获得支持。
这个案例除了告诉我们口头承诺是不可靠的,还提醒我们续签劳动合同一定要采取书面的形式,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问题2,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多少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再约定试用期吗?
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续签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至于续签多长时间的,法律法规没有限制,1年、5年、10年都可以。但我们建议第二次劳动合同不要签订的时间太短,建议3年以上为好,这样便于劳动合同管理,不至于很快又面临续签劳动合同。关于再约定试用期问题,续签劳动合同不能和员工再约定试用期,即使调整工作岗位或提高了工资待遇也不行。
问题3,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终止吗?
张三与B公司签订的第二份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提出不再与张三续签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会终止与张三的劳动合同,张三不同意,提出要与公司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我们来分析一下公司和张三的要求哪个是合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除非劳动者不同意续签,那么用人单位没有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在这个案例中,用人单位如果单方终止了劳动合同,会被认定为违法终止,面临违法终止支付赔偿金等风险。张三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提示:上海地区有特殊规定,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单方终止并支付经济补偿。
问题4,续签劳动合同可以提前约定吗?
所谓提前约定,就是在前一份劳动合同里约定类似如下条款“本合同到期前,除一方提出终止外,本合同自动续延3年”,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忘记续签劳动合同带来的二倍工资的风险了,这样做虽然有被法院支持的案例,但其实还不够严谨,还是第一个问题里所说的,续签劳动合同,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另行签订。这样就能从根本上杜绝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问题。
问题5,续签劳动合同要在什么时间完成?
一般情况下,我们建议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与员工应当办理完毕续签劳动合同事宜。如果劳动合同已经到期,那么必须在到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的续签工作,否则将面临支付未及时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风险。
责任编辑:wang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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