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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辞职签字需谨慎 否则难再要回补偿

2014-05-27 14:20:02  来源:中工网  作者:王香阑  浏览46次 
今年1月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没跟我续签,说让我先干着。后来公司拿来一份《辞职申请书》让我签字,上面写着劳动合同未到期,个人申请离职。

    “今年1月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没跟我续签,说让我先干着。后来公司拿来一份《辞职申请书》让我签字,上面写着劳动合同未到期,个人申请离职。由于正赶上老家有急事,我着急拿钱回家,领导说不签字就不发工资,没办法,我只好签了,结果我干了6年,单位只给4000元钱就把我扫地出门了。”5月19日一大早,农民工林时战来到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向工会调解员陈国柱诉说自己的委屈。
 
    事情经过

    工作6年签过4次合同

    签字自动辞职补偿难要
 
    林时战有三个孩子,家里很穷,为了多挣些钱养家,他于2008年初从河南老家来到北京打工。经老乡介绍,他被一家物业服务公司聘用。过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后,单位与他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后,物业服务公司跟林时战续签了劳动合同。截至2013年5月,单位已经与他签订了三次合同。在最后这次劳动合同尚未期满时,公司又找他重签,但这次没有按惯例续签一整年,也没按法律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将合同期限续签到2013年12月31日。“我干了这么长时间,物业服务公司最少也得跟我签一年期劳动合同吧?”林时战有些愤愤不平。

    “这可不一定。”工会调解员陈国柱向他解释:“劳动合同期限定多长时间,法律没有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约定。如果您愿意,单位认为您合适的话,可以一次签10年;要觉得您不合适,也可能只签三个月。”

    陈国柱继续说:“去年您与单位签订合同时,您完全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明确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没有严重失职、不胜任工作等情形,单位应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您已签订4次合同,早就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了。”林时战很遗憾:“我要早几年懂这些道理就好了。”
 
    员工自述

    因家中有急事用钱

    签字“辞职”实为无奈
 
    “今年1月1日劳动合同到期了,我找到办公室问这次能签几年合同,领导让我先干着,说等合同打印出来就签。我没有多想,就回去继续干活了。”林时战介绍。

    从年初开始,公司不断有人议论,说单位要换领导、调整经营,很可能会辞掉一些员工。“合同到期后单位没跟我续签,几个工友劝我多找领导催着点,别到时候裁员裁到自己头上。我在这家公司上班6年了,从来都是任劳任怨,不管脏活儿累活儿,分配干什么,我立马就去,从没二话儿。怎么也没想到会裁到自己。”林时战说。

    3月中旬,老家出了点事,林时战想回家去看看。平常领的工资都寄给老婆了,他去找领导请假,顺便想预支当月的工资,对方答应研究一下。第二天,办公室说领导同意给他放假,但让他去签个协议,不签字不给钱。

    “我看了一下,是份《辞职申请书》,上面写的是劳动合同未到期,我由于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等各种费用等共计4000元,并注明该申请是我个人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显失公平、单位强迫等情形。”林时战说:“家里人一天打四五个电话催我,跟领导谈了好几次都不管用,我只好签了字,然后拿着钱回老家了。”
 
    调解员释法

    员工签字主动辞职

    事后难要经济补偿
 
    林时战拿出一张火车票递给调解员:“上个月我处理完家里的事就赶紧回到公司,却发现宿舍里的床位已睡上了别人,单位不让我在公司住了。我找到办公室,希望能继续上班,他们说我已经辞职了,必须离开单位。我觉得特冤,根本不是我要离职的,公司属于乘人之危把我辞退的,所以我想让单位补偿我,或者让我回去工作。”

    陈国柱告诉他:“不管什么原因,你在《辞职申请书》上签了字,就表示你认同上面的内容。这份材料可以证明是你个人主动提出来辞职的,并不是单位要跟你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你又认可单位给你的4000元补偿,所以只要公司不同意,你就无法再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不能再回单位上班了。”

    “假如你不在《辞职申请书》上签字,因为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没跟你续签,还让你继续上班,单位在这段时间里未与你订立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告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并要求他们支付二倍工资赔偿;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单方解除,你有理,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陈国柱继续说。林时战很惊讶:“可以拿到这么多赔偿啊?我太亏了。”“所以呀,以后在任何协议、申请上签字都要谨慎,有可能签下名字就要放弃很多权益。”
 
    调解员提醒

    主张两年以前加班费

    证据应由员工方出示
 
    “既然经济补偿金不给了,那加班费也不能要了吧?我每周只休一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也很少休息。”林时战问。

    陈国柱告诉他:“你可以主张加班费。如果你加班了却没得到加班工资,属于企业侵犯你的合法权益,所以你可以申请。不过,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所以,你首先要证明自己确实加班了;其次,两年之内的加班费由单位出示考勤记录、工资清单等证据,按照规定单位对这些资料只保留两年,你要主张两年以前的加班工资,就必须自己出示证据材料,否则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得知自己可向单位主张加班工资后,林时战松了一口气。陈国柱对他说:“你回去先找找工资条、交接班记录等东西,有证据才能打赢官司。”林时战连声答应。
 
    案件进展

    为追索工作期间加班费

    员工正在收集加班证据
 
    记者联系物业服务公司人事部刘经理时,对方表示林时战确实是该单位的员工,不过早就离职了,双方已就补偿等问题达成协议,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和纠纷。对于林时战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李经理说:“在我们公司,职工加班有两种补偿方式:一是给倒休,二是给加班费,加班费都是与工资一起发放的。家在农村的员工一般都愿意换成倒休,麦收时就休假回老家去收麦子,林时战好像就休过。当然,如果他有疑义,可以去申请仲裁,毕竟法律是公平的。”

    对于李经理的说法,林时战表示不同意:“只有一年我请假回老家收麦子,公司给我算事假,没有工资,所以后来我就不休了。加班工资从来没有给过,他们怎么能不认账呢?”

    在加班工资问题上,林时战与物业服务公司的说法完全相反,针对这种情况,陈国柱告诉记者,在劳动争议调解时,凡涉及到加班费的,用人单位通常都会予以否认,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所以劳动者对加班事实的存在负有举证责任。但现实中,考勤记录都由单位保存,劳动者一般没有任何书证物证。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这是很多职工追索加班工资时败诉的主要原因。陈国柱说:“林时战要想申请加班费维权,必须提供充足有效的证据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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