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将发力 收入分配改革意见择机出台
2008-07-30 08:21:00 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网信息中心 作者:小杰采编 浏览46次
备受关注的财税体制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或将发力推进。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今年经济体制改革九方面的重点任务。
其中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明确: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力和事权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省以下财政体制、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资源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成为改革重点。
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意见称将择机出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关指导意见,以及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对垄断行业企业工资监管,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
意见形成于5月初国家发改委在湖北举行的2008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并在7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
增值税改革呼声
在半年度数据出台之后,有关财税政策尤其是增值税政策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近日多位专家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均呼吁以“宽财政”保障经济增长。
增值税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由生产型的增值税改革为消费型的增值税,即企业购入固定资产金额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此前,增值税改革在东北三省和中部省份26市的特定行业进行了试点。一位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专家昨日对本报记者确认,财税部门正在征求各试点地区财税部门对增值税转型全国改革方案的反馈意见。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对本报记者表示,此前一直担心的财政减收和刺激投资两个顾虑,目前应该都不成问题,经济过热已经有所缓解,上半年财政收入增长情况较好。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研究员张培森告诉记者,从试点地区的反馈来看,增值税改革没有继续试点的必要了,应当直接在全国铺开。
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上周六在北大发表演讲时也表示,增值税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际操作部门,都没有分歧。许善达还表示,下一步将是研究进行营业税的改革。 此前分税制改革时,为了照顾地方的财政收入,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作为服务业征收营业税,不参与中央和地方分成,也不得抵扣。许善达认为,这导致了重复征税,严重抑制了服务业的发展。
收入分配改革意见择机出台
意见的公布,使得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步伐更加清晰。2006年7月,以公务员工资改革为起点的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拉开大幕。在过去两年里,中央在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同时,改革和完善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涉及3000多万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也将在今年进一步推开。
在昨天结束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一次司局级干部务虚会上,该部部长尹蔚民透露,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正在推进,初步拟定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配套政策。而在最低工资制度方面,地方上已多有探索。今年上半年,全国又有16个地区执行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全国共有16个省份发布了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目前多数省份已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此次公布的意见,有望为这些探索进一步指明方向。
责任编辑:xie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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