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篇
2024-03-30 11:30:03 来源:嘉兴人社 作者:嘉兴人社 浏览46次
为进一步加强人社惠企便民政策举措的知悉度和感知度,近期将聚焦热点问题对人社领域惠企便民政策进行解读。今天是社会保险篇,一起来看→
1.社会保险费由谁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费。
2.社会保险的费率是多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规定,企业职工五项社会保险的费率总水平从41%降至33.95%。
3.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号)规定,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4年底。
4.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规定,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我省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参照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执行,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其工伤保险费率。
5.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计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规定,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责任编辑:wang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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