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里惠民保•舟惠保”开始啦~
2023-11-27 14:41:47 来源:市医保局 作者:市医保局 浏览46次
2024年,我市将在不增加群众缴费负担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待遇水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基金亏损由历年结余和财政兜底解决尽全力优惠群众。2024年筹资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1900元,个人缴费710元,各级财政补助119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500元,个人缴费570元,各级财政补助93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1120元,个人缴费400元,各级财政补助720元。
“舟惠保”自2021年上线以来,三年累计参保人次近100万,年均赔付率超90%。截至2023年10月,累计赔付金额超7000万余元,赔付人次数近41万人,最高单人三年累计赔付金额超100万元,参保群众受益面达到2.5%以上。2024年度“舟惠保”产品责任再次进行优化,主要通过“三降、二扩、一提、一增”四方面七项举措全面提升产品吸引力。
“三降”。一是大幅降低未成年人和学生的缴费标准。2024年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的缴费标准从100元降低到50元,成年人保持缴费100元不变。二是大幅降低责任一大病报销补充保障的年度起付标准。责任一是对医保目录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剩余费用进行再次报销,2024年将由今年的2.5万元,下降到1.5万元。三是大幅降低责任二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发生自费药品材料的年度起付标准。责任二是对在医疗机构内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发生的医保目录外自费药品和目录内超过医保限价的材料费用进行报销,2024年将由今年的6000元,下降到3000元。
“二扩”。一是扩大责任三的药店自费药品品种。责任三是对在市内零售药店外配的医保目录外高额自费药品费用进行报销,现在自费药品品种是30种,2024年将增加到38种,可进一步满足参保群众用药和报销需求。
二是扩大责任三的市外药店报销范围。目前药店30种自费药品保障只限市内药店购药,为解决群众在市外就医遇到的实际问题,2024年起将参保群众在市外省内和上海市定点药店购买我市规定的38种自费药品费用纳入报销,同时为积极引导群众回流市内就诊,该药品费用按特定比例纳入报销范围。
”一增”。增加责任二的医保目录外1万元以下自费材料费用理赔。
“一提”。提高三项保障责任的年度理赔限额。各保障责任的年度理赔限额均从70万元提高到75万元,总理赔限额从210万元提高到225万元,对特重大疾病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可有效防控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同时明确特殊人员优惠政策。已认定为先天性心脏病、癫痫、儿童孤独症、脑瘫、苯丙酮尿症五种特殊病种的出生缺陷儿童,治疗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符合“舟惠保”责任二赔付的,免赔额降至1千元,即1千元至6千元的赔付比例为10%。
下一步,医保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指导、监督共保体建立健全理赔服务体系提升赔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健全费用管控和风险防控机制。
责任编辑:wang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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