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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民:借鉴国际经验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

2008-11-17 09:57:00  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网信息中心  作者:小三  浏览46次 
  
9月23日,第三届中国-欧盟社会保障高层圆桌会议在北京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欧盟驻华大使安博、法国驻华大使苏和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主持开幕式并做主题发言。

尹蔚民指出,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社会保障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制度建设上进行了一系列探索。经过多年努力,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也面临挑战,制度建设和改革的任务十分繁重。中国政府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这个战略目标,必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立足基本国情,尊重客观规律,借鉴国际经验,抓紧对城乡各类居民的社会保障需求作出制度安排。

    尹蔚民说,从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发展的规律来看,各国均是依据本国具体国情来选择社会保障的制度模式和政策架构。按照这个规律,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必须立足基本国情,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筹资机制上,必须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把缴费型的社会保险作为核心制度,辅之以适当的普惠式制度安排。在保障水平上,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只能从低水平起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水平。在制度模式上,必须坚持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并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的部分积累,为未来人口老龄化高峰预做准备。

 尹蔚民指出,目前,中国总体上已进入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阶段,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实现由城镇为主向城乡统筹、由城镇职工为主向覆盖城乡居民的重大转变。从社会保障追求社会公平的内在要求出发,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把弥补制度缺失作为优先目标,先解决“从无到有”的问题,再循序解决“由低到高”的问题。同时,从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看,大多是先立法,通过法律来推动和完善制度。目前,中国社会保障立法还比较滞后,迫切需要加快立法步伐,抓紧把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增强社会保障的强制性、权威性和稳定性。此外,要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进经办管理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实现对社会保障对象“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目标。

尹蔚民说,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需要借鉴世界各国成功的经验,共同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中欧社会保障合作项目开展两年多来,在双方高层的关注下,项目各项活动进展顺利,已取得初步成效,为双方相互交流借鉴、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我们将与欧盟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分享经验和成果,探索解决社会保障面临的各种矛盾和挑战。

 在随后的主题发言中,胡晓义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社会保险立法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社会保险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现行社会保险立法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中国政府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战略目标,围绕这样一个目标,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需要加强对社会保险法的研究,用法律的形势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研究制定《社会保险法》应当坚持五点指导思想:一、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二、扩大已有保障制度的覆盖面,从低水平起步,搭建起比较完整的体系框架。三、坚持统一和分类相结合,整体推进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原则。四、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现在突出矛盾的同时,要为未来人口老龄化高峰预做政策和资金准备。五,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

 据悉,此次中欧社会保障圆桌会议的主题是“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和部分地方劳动保障系统相关负责同志、欧盟及英国、德国等13个成员国的相关官员和专家学者参加了圆桌会议。
责任编辑:xie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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