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迎新政 基础养老金如何正常调整
2018-01-25 09:21:28 来源:和讯新闻 作者:危昱萍 浏览46次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个人缴费收入仅占25%,待遇不到农村低保的一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这些问题将通过改革得到改善。
据记者了解,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中,个人缴费732亿元,约占基金总收入的25.0%;财政补助收入则高达2065亿元,约占70.4%,连续两年高于七成。
人社部数据显示,到2017年6月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50865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为15375万人,人均养老金122元。还不到2016年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的一半。
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有望改善这项社会保险面临的居民缴费能力有限、保障水平较低等问题。
会议指出,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郑春荣向记者表示:“建立稳定的定期养老金调整机制,一方面,有利于老年人与年轻人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有利于老年人对未来的基本养老金增长情况有稳定、明确的预期,这样当经济增长放缓时,老年人也不至于因养老金待遇上调幅度同步减少而埋怨;另一方面,财政部门能够较为明确未来的支出压力,做好预算安排。”
中央标准三年未调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正处于完善期。
这项制度先后经历了2009年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下称“新农保”)试点、2011年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下称“城居保”)试点,2014年才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2020年前,要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33亿元,比上年增长 2.8%,其中个人缴费732亿元。基金支出2150亿元,比上年增长1.6%,累计结存5385亿元。
两项试点制度建立之初,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都为每人每月55元。2014年7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
尽管《意见》提出,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但过去三年,这一标准都未调整过。与此相比,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以10%、6.5%、5.5%的水平上调。
武汉科技大学教授董登新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好和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同步调整,且按照统一公式,以保障养老保险体系的制度公平。
“各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根据当地的财政实力,在70元的最低标准之上进行提高,地区间差异较大。”郑春荣表示。
虽然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但记者查询地方2017年调整情况发现,欠发达地区基础养老金待遇仍较低,与经济发达地区存在一定差距。
2011年起,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就与城镇职工同步调整,目前基础养老金提高到了每人每月610元。北京市人社局局长徐熙1月24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8年将继续上调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待遇。
上海市自2014年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以来, 每年与职工养老保险同步调整养老金, 综合考虑职工养老保险调标比例、 城乡居民属于低收入群体等因素, 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2017年上调100元至每人每月850元。
而中部地区的河南省,仅由78元上调至80元,宁夏则从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120元。
鼓励参保人提高个人缴费
领取待遇的参保人除了基础养老金,还有个人缴费、缴费补贴和资助构成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以个人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比例缴费不一样,城乡居民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有一年100元到2000元12个档次,地方可自增档次,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根据人社部统计数据,2016年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231元,约为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772元的2.1%。具体到地方,高者如上海,人均个人缴费金额达1053元,江西、河北、河南、广西、福建等地则不到150元。
个人账户的资金积累是提高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途径,那么,应该怎样引导参保居民多积累、多缴费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7年8月20日作出的《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113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将进一步完善缴费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建立个人缴费档次调整机制。同时,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和财力状况,调整缴费补贴水平,引导城乡居民多缴费。
对此,董登新表示,城乡居民对缴费金额比较敏感,现阶段大幅调整“低缴费低给付”的机制还不成熟。可以鼓励有缴费能力的参保人提高缴费档次。
据记者了解,根据制度设计,参保人选择更高的缴费档次,缴费积累越高,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越高,由此个人账户储存额越高,能领的养老金也就更高。
“制度建立时期不长,多缴多得的好处还没体现出来。人社部门应多做宣传,拿出直观的公式给参保人看,让其感受到不同缴费档次下领取的养老金的差距。”董登新建议。
为了提高个人账户基金的给付能力,人社部还提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基金的委托投资是完全可行的,也是十分必要的。当前的基金主要以存银行为主,收益率偏低,容易导致参保人的积极性受挫。”郑春荣说。
不过,董登新认为,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的可能性不大。5亿多参保人积累的基金仅5385亿元,且分散在全国各地,尚不具备托管的规模效应和必要性。
“如果要提上议事日程,结余有500亿以上的地方可以尝试自行委托投资。”董登新补充说。
责任编辑:yuan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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