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3-07-22 13:44:12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作者:厅就业处/省就业局 浏览46次
浙江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之江饭店举行。
7月17日上午,浙江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之江饭店举行。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来颖杰主持发布会。省人力社保厅巡视员黄亚萍就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情况及刚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主要内容作了发布。
黄亚萍巡视员指出,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国务院和省政府召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省人力社保厅党组十分重视,迅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对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制定下发了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性意见,从完善政策措施、拓展就业领域、加强就业服务和援助等方面,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教育、高等院校等部门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就业服务进校园,组织专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需求对接招聘会等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努力,初步形成了“市场机制配置、政策措施引导、高校责任落实、部门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今年以来,受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着毕业生总量增加、用人单位招聘需求下降、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和专业素质与企业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及部分毕业生就业观念有待转变等诸多挑战。
黄亚萍巡视员指出,为有效化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突出了五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鼓励到社区(村)公共服务平台就业,规定:“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被选任或招聘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专职工作者的,应确保其年收入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二是加大自主创业金融扶持政策力度,将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30万元,将2年贴息期限延长至3年。
三是鼓励网络创业,将网络创业高校毕业生列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社保补贴政策扶持对象。
四是强化就业服务,明确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与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五是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求职补助,将发放范围从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扩大到孤儿、残疾人两类高校毕业生,补助额度定为每人1000元,补贴范围和标准均为全国领先。
黄亚萍巡视员强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能否抓好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抓好《浙江省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重点工作安排》的落实,以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为重点,在政策指导、搭建平台、加强服务、资金扶持上下功夫,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政策宣传。牵头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主题宣传月活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进校入户。
二是抓紧制定配套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出台网上创业认定、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就业、来浙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和就业服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等配套政策措施。
三是抓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重点做好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双困”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开展“技能就业专项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不少于1万个就业见习岗位和一万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
四是同步部署落实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依托企业人力资源经理协会、校企合作就业服务联盟等,帮助高校与企业结对。组织省、市、县三级联动服务毕业生,开展“就业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
五是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yuan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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