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分为导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人权教育,国际人权条约义务的履行和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以及实施和监督等七个部分。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介绍了第一期行动计划制定和实施以来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状况。它指出,自2009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颁布实施以来,中国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得到全面加强,各领域的人权保障在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上不断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加大对责任事故的问责力度
根据《行动计划》,中国将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中规定的行政问责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的问责力度。依法惩戒因失职、渎职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鼓励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畅通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渠道。
加大少数民族党政人才培养力度
2012~2015年,我国将加大少数民族党政人才培养选拔力度,支持民族地区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农村人才支持计划,继续免费为民族地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招聘职业医师,培养民族医药专业人才。
加大对清真寺的帮扶力度
中国将支持中国佛学院新校舍的建设、改扩建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支持青海玉树地震灾后宗教活动场所恢复重建。加大对新疆等穆斯林聚居地区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的清真寺的帮扶力度。
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13%以上
我国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强化劳动安全,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权利。2012~2015年,年均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
医保支付住院费用比达到75%
到2015年,城镇职工和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57亿人,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到2015年,医疗保险基本覆盖城乡居民;提高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
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
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不断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坚持各级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依法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和表达权。
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5岁
2012~2015年,我国将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保障公民健康权利不断提高人均期望寿命,到2015年,使我国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