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我国税制改革重点不在减税负 而在调结构
2017-02-23 10:38:33 来源:新浪财经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在我国政府的一般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在85%左右,但在政府的全部收入中,税收占比也就50%左右。
在我国政府的一般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在85%左右,但在政府的全部收入中,税收占比也就50%左右。政府非税收入太高,直接导致我国小口径和中口径税负不高,而大口径税负偏高。因而我国税制改革的重点不在于减税负,而在于调结构。“供给侧改革”在税制改革上重点就体现为调整税制结构,具体思路是生产端轻税负,流通端中税负,消费端重税负。
企业税负高低问题,向来是社会各界和舆论的关注焦点。近期的相关争论尤其激烈。笔者认真梳理了一下各方的观点,发现当前税负问题已被严重误导,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同人群心中的税负概念不同,相互不在一个频道上,自然无法讨论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二是大家在讨论税负时总喜欢把税负之外的东西扯进来,结果是越争越糊涂。
在一般情况下,大家所说的税负指的是宏观税负,因为微观税负不好衡量,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差异较大。在学术上,宏观税负存在窄、中、宽三个口径。窄口径的宏观税负是指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中口径的宏观税负是指预算内的公共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公共财政收入包括了税收收入和罚款等非税收入之和;而宽口径的宏观税负则是指政府所有收入占GDP比重。政府收入包括了公共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根据最新数据,2016年我国税收收入是11.59万亿(剔除1.22万亿的出口退税),预算内公共财政收入是15.96万亿,政府“四本账”的收入是26.15万亿。以2016年全国GDP74.41万亿计,根据上面数据匡算,窄、中、宽三个口径下的宏观税负分别是15.57%、21.44%和35.15%。
国际上在税负比较时,通常以中口径为主,因为这些收入都是纳入预算收入的。以中口径计,这一比值OECD美洲国家平均为27%左右,OECD欧洲国家平均为37%左右,发展中国家平均为25%左右。2016年我国是21.44%,如果不剔除出口退税,则为23.08%。相比较而言,我国的中口径宏观税负水平确实谈不上高。再进一步,若仅以窄口径比较,则我国15.57%的税负还明显偏低。据此,有些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认为,我国的税负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总觉得我国税负重呢?问题出在比较口径上。以上比较的是窄口径或中口径的宏观税负,但在各类媒体的讨论中,特别在民众言谈中,说的都是宽口径的宏观税负。因为在国人心目中,不管非税收入、罚款,还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反正都是政府拿走的那一部分。那么,用宽口径比较,结果怎样呢?这一比值,欧洲国家大部分都超过了40%,美国为37%左右,我国目前的水平为35.2%,与美国比较接近了。如果考虑到西方国家的社会公共福利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我国这个比值确实偏高。
在我国政府的一般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在85%左右,但在政府的全部收入中,税收占比也就50%左右。政府非税收入太高,直接导致我国小口径和中口径税负不高,而大口径税负偏高。但是,罚款等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虽然都是政府的收入,也确实都是企业和居民的负担,但毕竟不是税收。一定要算作负担的话,更准确地说,应称之为企业负担或民众负担,而不是税收负担,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更重要的是,现在有人把电力、运输、房租,甚至办事难的制度性成本,以及日益增长的人力成本都拿来与税负混为一谈。其实,只要深入调查一下就能弄清楚,对企业而言,大量“痛苦”其实发生在税收之外。社保费、罚款等非税成本,办事难等制度性成本,环境、房租、人力等成本给企业或社会成员造成的压力和负担,才是最实质性的问题。
为了减轻企业和民众所感受到的“税负痛苦”,根本之策,是要想办法降低企业“窄口径”之外的非税负担、隐性负担和各种制度成本负担,而不是一味在税收上打主意。娃哈哈曾经抱怨企业的缴费项目超过500多种,不到一年的时间缴费4000多万。虽然后来经发改委核实,2015年有支出数据的实际缴费项目为317项。大家想想,一家企业一年300多项收费还不多吗?
对税制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说得很清楚,基调是“稳定税负”。这就是说,税负不再增加了。理性地看,由于中国经济建设、“稳增长”和公共福利水平提升的刚性财政支出需求的客观存在,“营改增”之后进一步减税的空间确实不大了。去年财政赤字预算是3%,实际数据肯定会超一些。如果把地方政府这几年要置换的债务也考虑在内,政府未来的支出压力委实不小。减税和减支是硬币的两面,如果“支”不减,减“税”自然无从谈起。
当然,我国税制还是要改,但其重点不在于减税负,而在于调结构。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17年财税体制改革定了调:落实推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制定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抓紧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方案。这也意味着,财税体制改革步伐将进一步加快,特别是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权、事权划分,将成为下一步推进重点。在我国,现有税制矛盾突出表现在税制结构的不合理上。目前,我国直接税比例大致为三分之一,而间接税比例占三分之二。而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大部分以直接税为主,比例一般都超过60%。不是说直接税比例越高越好,只是由于间接税具有累退性、可转嫁性和中间性,间接税比例过高会带来两个显著的问题:税负不公与收入越低的人群或盈利能力越差的企业感受到的税负痛苦越大。“供给侧改革”在税制改革上重点就体现为调整税制结构,具体思路是生产端轻税负,流通端中税负,消费端重税负。眼下“营改增”的收官战和下一步的“适当调低增值税税率”及未来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都是朝着这个思路走的。
责任编辑:yuan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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