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地方和企业劳动关系矛盾多发频发,不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且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影响。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高度重视和解决这些问题。当前,依托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多管齐下,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已成为一项紧迫的社会工程。
筑牢社会各方思想认识基础。要通过广泛宣传,使有关各方充分认识到,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必然要求,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工队伍稳定与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战略机遇期、改革关键期、矛盾多发期并存,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和企业转制力度加大,企业与职工之间利益矛盾的显现化将难以避免。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下大气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劳动关系双方利益,保持社会和谐。
健全党政主导维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党政工作的重要任务,必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规划之中。进一步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护职工权益机制,强化政府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劳动关系宏观调整与监管服务机制。推进劳动关系方面的立法进程,发挥法律对于规范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及政府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三方机制的实体化、专业化。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预警及处理机制建设,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
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劳动关系能否和谐,企业经营者一方责任重大。当前一些企业用工不规范、普通职工工资水平偏低,是引发劳动关系矛盾的最主要原因。必须切实加强对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树立以职工为本、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的理念,实现人性化管理,改善用工环境。自觉依法经营、规范用工,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不仅关注企业生产,也要关心职工生活和心理健康。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等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使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有尊严地劳动和生活。
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发挥职工的重要作用。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做好对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认同感。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技能培训,激励职工勤奋学习新知识,努力掌握新本领,创造更为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发挥工会代表维护作用。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推动力量。针对一些地方工会组建率不高,一些工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难以及时预防和有效遏制劳动关系矛盾的现象,必须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工会工作的主线,提升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大力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和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提高职工对工会工作的参与率、认可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