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社会实践总结
2008-04-12 21:26:00 来源:人才网信息中心 作者: 浏览46次
普及法律知识,构建和谐社会 2005年暑期,我系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学联教育广大青年大学生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熏陶思想感情、充实精神生活、提高道德境界、增长知识才干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们政法系的专业特色,组建##师范学院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以传承“五四”报国志,“服务和谐社会,提高思想*素质”为宗旨,以“走入社会,服务群众”为原则,组织学生深入到农村、社区等社会生活的第一线,通过开展以“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大墙”、组织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主要形式的志愿活动,大力传播科学文化和现代文明、弘扬科学精神、推广法治思想。 我们服务队主要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传单,问卷调查,制作海报、墙报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律宣传,解答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使##师院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在群众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展示了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一面,为##师范学院在社会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现总结汇报如下: “送法下乡,服务社会” 我们法律志愿者服务队的第一站是到##县吕村镇吕村集进行“送法下乡,服务社会”的法律援助活动,在这流火的七月,我们在王老师的带领下,*如火,热情如歌,本着“用我所学,服务社会”的宗旨,带着“建设和谐社会,完善自我”的满腔豪情奔赴##县吕村镇吕村集与##县法院吕村镇派出法庭、吕村集村委会联合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受到##县人民法院吕村镇法庭的大力支持,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为了解该村的法律普及的现状,我们精心制作了关于普法状况的调查问卷。通过对收回的有效问卷的统计分析,我们得知,当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对法律的不了解,他们并不是首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对于获知现行的法律时,他们主要通过广播电视的渠道。这些情况使我们清醒的认识到,进一步深入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在农村的普法活动过程中,媒体所起到以及将要起到的积极作用。 根据当前农村普法的 “切入点”——民事纠纷,有针对性的宣传有关法律。 随着经济的发展,文化水平的提高,以往农村中常见的争水、争界上的纠纷明显的减少,而日前常见的纠纷是合伙纠纷、婚姻纠纷、赡养纠纷、借款纠纷等,为了使这写纠纷在法律的范围内成功调处,我们利用广播,散发普法宣传材料,出版法律宣传墙报宣传法律法规。并为村办小学赠送了《中华德育歌》宣传小册子,让孩子们从小就接受法律与道德方面的教育,为将来成为一名“懂法、知法、守法、护法” 的合格公民创造条件。 在活动过程中,我们对有关农村土地的征用、占用、流转等问题,进行细致耐心的解答;针对家庭暴力、重男轻女等问题,进行了《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条文和法律规范的宣读和讲解,为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撑起了一把法律“保护伞”。此外我们认真解答了在外务工人员经常遇到的拖欠工资、工伤理赔、用工欺诈等问题,为外出务工的人员提供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方法。一个年轻人离开咨询台时说:“有了法律知识,再去打工心里就有底了”。 通过这次活动,让广大的吕村镇朋友得到一次法律知识教育,帮助村民了解法律法规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以及如何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使我们的专业知识得到一次实际运用,并得到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锻炼,也树立了我院大学生的良好形象,提高了我们的专业知识以及创新能力,为建设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让法律走进生活” 7月15日,我们法律志愿者服务队联合“依法治市办公室”在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来到了暑期社会实践的第二站——安钢生活六区,开展了以“让法律走进生活”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 在殷都区司法局和梅园庄街道办事处的协助下,活动正式拉开帷幕,市殷都区司法局钞副局长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日报等媒体记者对本次活动进行了相关报道。 我们根据安钢生活区务工人员集中的特点,重点对他们进行了法律常识教育,以及根据现在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的现象,我们为青少年进行了法律知识辅导,对关系到青少年切身利益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重点进行了宣传教育,使青少年进一步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增强了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同时也加强了自我约束的意识。 当我们拿出精心准备的1000份以“服务和谐社会”为主题的调查问卷开展调查时,居民们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认真回答我们的问卷,其中有效问卷率为90.7%,这些资料让我们了解到目前小区居民的法律知识普及程度,以及通过设立咨询台,和居民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解答了诸多法律上的疑问,同时也利用文艺表演中穿插有奖法律知识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小区居民宣传了法律知识,实现了双方的互动,最大限度的调动了居民的积极性,提高了社会实践的实效性,使居民们疑惑而来满意而归。 “携法同行,再塑人生” 7月20日,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在党总支书记罗令姣等老师的带领下来到社会实践的最后一站——##市监狱,对服刑人员开展了以“携法同行,再塑人生” 为主题的手拉手帮教活动。 在青年志愿者法律援助帮教大会上,政法系党总支书记罗令姣老师和##市监狱监狱长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这次互利双赢的活动,认为它不仅可以巩固服刑人员的教育成果,提高服刑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还可以锻炼在校大学生的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我系共向市监狱捐书3000余本,##市监狱领导对大学生的帮教活动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我系赠送锦旗以示感谢。会后,队员们和服刑人员倾心交谈,温馨问候,进行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艺演出,使队员们进一步拉近了与服刑人员的距离。在此过程中,服刑人员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寓教于乐,不仅活跃了监狱的文化生活,缓解了服刑人员的心理压力,陶冶了服刑人员的情操,还使他们在活动中深受教育,感受到社会的关怀。从而坚定了积极改造的决心,有助于巩固监狱教育的成果。此次活动也受到了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日报》、##有线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记者也来到现场,对此进行了采访。 在咨询现场,队员与服刑人员进行交流谈话,入情入理、耐心诚恳,鼓励服刑人员要正确面对现实,用法律作为自己的导向标,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悔罪之心;这种近距离接触使服刑人员感受到了社会在关注他们,有利于服刑人员安心改造。 有服刑人员表示:以后要认真学习法律,再也不做新世纪的“法盲”了。其他的服刑人员也纷纷表示:自己走错了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还这样的关心自己,一定要努力改造,积极靠拢政府,不辜负家中亲人的期盼,不辜负帮教服务队的法律援助。 “用我所学,回报社会” 我们法律志愿者服务队队员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锻炼实际操作能力,走出校门、走进社会,开展专业实践、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我们通过此次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为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创造了条件,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为法治文明建设做出自己贡献的平台,使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工程中,能够不断接受教育、汲取精神养料、丰富精神世界、增强精神力量,充分发挥青年引领社会风气之先的作用,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体现时代进步要求的新道德规范的实践者,新型人际关系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深深体会到一种被社会需要的感觉,真正懂得了什么叫社会责任,真切感受到在奉献中成长的快乐。 “锐意进取,再创辉煌” 在2005年暑期社会实践当中,我系组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大墙”等一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引起了社会和民众的广泛关注,也得到了各大媒体和各有关单位的宣传报道和赞扬,如《##日报》,##电视台,##县法院,##市殷都区司法局,##市监狱等,既达到了提高大学生思想*素质的目的,又为实现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贡献了大学生应有的能力,现将活动中取得的经验总结如下: 一、系里高度重视。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启动前,我系成立了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罗令姣书记任组长,团总支宋汉林书记任副组长,辅导员王彦辉老师任带队指导老师的有效工作体制。 二、事前计划周密,准备充分。在每次活动前,学生积极到有关单位联系,认真拟定活动计划方案,事前活动分工明确,将各种有关材料准备充分,做到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 三、事后讨论认真,总结深刻。在每次活动后,大家认真讨论,总结活动的成功经验,吸取教训,改进不足之处,做到事事有总结,次次有进步。 四、精心指导,悉心教诲。在每次活动中,法律志愿者服务队都请来法官、律师、法律专业教师等亲临现场,对队员进行社会实践的指导,使活动的质量和效果都得到很大的改善,使队员的专业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 五、宣传得力,效果明显。在每次活动前,均向有关新闻媒体发出诚挚邀请。在每次活动后,及时写出通讯稿件,积极向有关媒体投稿,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多次受到媒体报道和表扬。 ##师院法律志愿者服务队 200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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