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 g 政策法规频道信息搜索-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

当前位置:政策法规频道信息搜索

搜索关键字:"",在《政策法规》频道总共搜索到[20168条]同类信息

人社部: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 将向单位追责! (附:10种人可不用缴社保)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01.员工拟定了放弃社保声明,单位还需要缴纳?需要。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雷打不动的义务。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议,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详细]

查看全文    

发错工资转错帐, 拒不退款怎么办?

      被告陈某与案外人小陈同名同姓,原告小邓都曾与二人有过手机银行转账记录。      某日,小邓本打算通过手机银行向小陈转账,却误将该款项转到了陈某的银行卡上。转账后,小邓并未发现转错了人,也未向小陈核实。几日后,小邓再次通过手机银行向小陈转账,依旧将款项转到了陈某的银行卡上。随后,小邓意识到转错了人,联系陈某说明了情况,请求其返还两次转款。可陈某一直拒绝沟通,小邓遂将其...[详细]

查看全文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篇

1.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详细]

查看全文    

人社发布: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20条解答

1、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间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详细]

查看全文    

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

《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是为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上海市实际,制定的条例。  《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详细]

查看全文    

舟残联〔2023〕5 号-关于开展残疾人帮扶性就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详细]

查看全文    

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若干意见

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若干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鼓励招大引强。对当年度成功促成总投资超50亿元产业项目、国际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总投资超1亿美元产业项目、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总投资超100亿元产业项目且在嘉善注册并实际运作的境内外专业招商咨询机构或中介人(...[详细]

查看全文    

桐乡市丨出台留桐过年“18条举措” 留岗返岗都有补贴“真金白银”助企稳岗

桐乡市出台留桐过年“18条举措” 留岗返岗都有补贴“真金白银”助企稳岗岁末年初,是谋划好经济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机。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稳工稳产工作,加强对留桐过年省外员工的生活保障,促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有序用工,推动明年经济实现“开门红”,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日前,市人力社保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企业稳工稳产并开展对留桐过年省外员工温暖关爱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18条举措,以...[详细]

查看全文    

温州瓯海丨暖心举措助企稳工稳岗 全力冲刺第一季度“开门红”

温州瓯海丨暖心举措助企稳工稳岗随着春节的临近,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开始启程返乡。日前,瓯海区精心出台多条暖心举措,进一步支持春节期间企业稳定生产,确保春节前后企业用工稳定,全力冲刺第一季度“开门红”。“我们在前期调研中发现,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与疫情防控压力交织叠加,企业对节后用工普遍存在担忧情绪,这几天我区为外来务工人员准备了‘新春礼包’,即提供一定的补贴来帮助企业稳岗留工,让那些能够在年底和开春...[详细]

查看全文    

绍兴丨发布2023年“开门稳、开门红”支持企业稳岗留工政策

绍兴市发布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十条举措12月7日,绍兴市召开2023年“开门稳、开门红”支持企业稳岗留工政策意见新闻发布会。为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鼓励新绍兴人留绍过年,市人力社保局同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单位),制定出台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十条意见,为明年全市经济实现“开门稳”“开门红”夯实基础。这十条意见包括鼓励企业连续生产、做好返乡返岗服务保障、支持企业用工保障、强化全方位公共...[详细]

查看全文    

嘉兴 | 嘉兴出台9条举措支持企业春节留工稳岗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决策部署,高效统筹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稳岗稳企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助力嘉兴经济稳中求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2023年一季度“开门稳”“开门红”,嘉兴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嘉兴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双节期间稳岗留工保就业工作助推经济高质量“开门红”的指导意见》。 科学引导返乡留工 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实际,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因地制宜开展...[详细]

查看全文    

浙江省印发《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名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索引号 00248503X/2022-07966发布机构 省人力社保厅统一编号 ZJSP13-2022-0018法规文号 浙人社发〔2022〕91号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有效性 有效体裁分类 通知发布日期 2022-12-26法规正文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有效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防范和制止各类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违...[详细]

查看全文    

最高法发文明确居家办公或者灵活办公工资标准问题

最高法发文明确居家办公或者灵活办公工资标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27日发布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其中明确,除依法按商程序降低劳动报酬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通过居家办公或者灵活办公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劳动者请求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介绍,意见从四方面提出14条具体服务保障举措,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服务保障...[详细]

查看全文    

舟山市《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经济暨市外员工温暖关爱行动的通知》

元旦、春节临近,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有序用工,舟山市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经济暨市外员工温暖关爱行动的通知》,加强留舟过年省外员工的生活保障,推动经济实现开门红。鼓励企业稳工稳产鼓励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不停工、不停产,引导企业员工、重点项目建设者自愿坚守岗位、就地过节。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一季度生产安排,提高产能利用水平。对2022年全...[详细]

查看全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不得随意解除职...[详细]

查看全文    

上班“阳”了,算不算工伤?居家隔离,工资怎么发?

       1、员工在工作期间感染新冠算不算工伤?      需要分不同的情况。如果是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为履行新冠肺炎的预防和救治工作,因为履行工作职责的原因,感染新冠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人员在工作过程当中感染新冠都不能算工伤。员工在上下班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的,一律不能算工伤。      2、按照目前的规定,员工“阳”了居家隔离,工资应该怎么发?    &nb...[详细]

查看全文    

疫情期间, 企业可以强制休假、调岗降薪吗?

      各地疫情又开始逐渐爆发,很多地区已经居家办公超过1个月,居家办公期间的工资应该怎么发呢?工作应该怎么安排?      1、劳动者被依法隔离时,工资如何计发?      居家办公或因疫情被隔离,不能正常上班的员工,在家完成工作的,需要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如果员工生病隔离需要治疗,可以按照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即当地最低工资的80%。   ...[详细]

查看全文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要注意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除①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②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 用人单...[详细]

查看全文    

翻建房子小工摔伤致残究竟谁来担责(案例二)

翻建房子小工摔伤致残究竟谁来担责(案例二) 翻建房子本是一件欢喜的事情,然而却有一名小工在施工现场摔伤致残,惹出一场官司。日前,靖江法院对这起纠纷案进行判决,小工、工程承揽人、房主三方被判共担责任。 因房屋年久失修,靖江市一村民钱尔在2017年春天着手翻建自家房屋。赵一承接了该户的油漆粉刷工程。赵一组织人员施工,安排陈山在工地做小工。当年12月初,陈山在三楼外墙施工时不慎跌落到地面,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详细]

查看全文    

解除劳动合同所涉及的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

解劳动合同所涉及的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在涉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一般都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问题,到底补偿多少,怎么赔偿等,这里给一个详细的说明。 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说,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而赔偿金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惩罚。 一、补偿金VS赔偿金的概念 补偿金:全称是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详细]

查看全文    

显示20168条12345下一页尾页1/1009页 跳转

精彩推荐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 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履行与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履行 只要劳、资双方(劳方:是指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条件的劳动者,一般是指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区间内的劳动者;资方…[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三期”女工的保护伞也要避免误区 很多女性职场人都会陷入这么一个误区,那就是她们普遍的认为“三期”就是女性员工的保护伞,只要怀了孕,那么即便她们犯了什么错…[详细]

关注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不合法的,签了也是无效的 很多人会担心自己签了附有霸王条款的劳动合同,但其实各位无需担心,因为《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详细]

舟山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 我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让你一目了然!一、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相关待遇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前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详细]

最新信息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缴纳社保的两大误区,你必须知道!
·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
·15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费可补缴,已发生的费用可补支吗?
·国务院鼓励探索育儿假!
·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
·带薪护理假来了!最长每年20天,非独生子女也有!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会员协议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会员价格

版权所有 舟山爱博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00号三楼(301)
客服:0580-2086078 电话:0580-2526078 传真:0580-22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