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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要注意什么

2022-09-17 09:09:43  来源:丽水人社  作者:丽水人社  浏览46次 
一、劳动合同解除



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补偿金问题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责任编辑:wang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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