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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经济暨市外员工温暖关爱行动的通知》

2022-12-29 08:34:31  来源:舟山发布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舟山市《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经济暨市外员工温暖关爱行动的通知》
元旦、春节临近,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有序用工,舟山市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经济暨市外员工温暖关爱行动的通知》,加强留舟过年省外员工的生活保障,推动经济实现开门红。

鼓励企业稳工稳产

鼓励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不停工、不停产,引导企业员工、重点项目建设者自愿坚守岗位、就地过节。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一季度生产安排,提高产能利用水平。对2022年全年产值在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速15%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增速每提高5个百分点再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其他规上工业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产值同比提升25%以上(含)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纳入电力保供“白名单”。

深入实施经信系统“三联系三服务”和人社系统“百人进百企”活动,主动帮助企业化解连续生产中碰到的困难问题。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企业生产用工情况摸排和服务。强化监测跟踪,及时掌握劳动力流动和企业用工变化趋势。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底,落实社保费缓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为保障生活、生产物资供应顺畅,在特定时间段内对非我市户籍的快递人员、外卖小哥发放稳岗补贴,确保快递、外卖行业物流配送稳定。

大力开展温暖关爱行动

鼓励企业通过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吸引外地员工留舟过年。对2023年春节期间,在我市规上工业企业一线生产岗位坚持工作的,且2022年12月在舟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我市户籍员工每人发放500元的专项补贴,单个企业封顶200万元。鼓励企业“节前代发、节后申领”。

开展文化旅游惠民活动。推出“福在舟山”旅游惠民季,2022年12月1日-2023年2月28日期间,新舟山人凭电子社保卡可与本地人一样享受文旅体企业推出各类惠民活动。鼓励各大通信运营商为留舟过年的外来员工提供“留舟过年流量大礼包”优惠服务,引导留舟员工以网上拜年、电话拜年等方式向亲友传递祝福。

大力开展“送温暖、送关爱”活动,向就地过节坚守岗位的员工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强化餐饮商超、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供应保障,引导企业备足节日生活物资,确保留企员工正常生产生活。落实公共文化场馆开放,提升服务水平,丰富员工节日文化生活,努力使留舟过节员工暖心、安心、舒心。

有序安排节后返岗招工

实施劳务协作“深耕”行动。组织企业春节期间赴重点劳务输出地县乡(镇)举办专场招聘会,为企业订制个性化劳务对接路线。组织开展“新春百企招聘月”、“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发挥“引才云”平台和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帮助企业招引用工。

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企业开展“点对点”接返服务。2023年1月22日—2月5日期间,对我市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员工返岗(10人及以上),给予包车费用5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按规定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

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化招工作用,对2023年1月至2月期间为我市企业新引进市外户籍员工5名以上的机构,在舟山首次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

大力推进根治欠薪冬季行动,确保企业职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确保春节前农民工欠薪问题“双清零”,切实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安薪在舟”。

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全面落实“一地受理、全市联动”机制,开展欠薪问题集中接访,线上线下同步化解各类欠薪纠纷。

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源头稳控和多元化解,落实风险防控预案,把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责任编辑:yuan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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