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 >> 政策法规 >> 工伤规定:即使工人操作有误企业也应申报工伤(无过错责任)

工伤规定:即使工人操作有误企业也应申报工伤(无过错责任)

2013-05-04 15:25:14  来源:  作者:abler摘编  浏览46次 

  职工在搬货时伤了脚,老板却说因为是职工操作有误,所以不能报工伤。日前,陈先生来访讲述了他的遭遇,希望记者能告诉他,他到底能不能报工伤?另外,他还反映了单位存在的不订合同和不缴纳社会保险的一些问题,希望媒体发挥监督作用,督促企业依法整改。
  据陈先生反映,他是外来务工人员,已过不惑之年。一年多前,他到郊区一家公司当起了搬运工。虽然工作比较累,经常要加班加点,但每月也可以拿到近 4000元的工资。去年年底,他在上班搬运货物装车时,连人带货从车上摔下,当即被同事送到附近的医院治疗。后经医生确诊,为半月板后脚及韧带撕裂、右股 骨挫伤。做了一系列治疗之后,医生便嘱咐他好好在家休养。转眼,他在家休息养病3个月,可是除了送医治疗时老板支付了一笔押金之外,老板没有再拿出过分 文。几天前,他想着自己这是上班时受的伤,便向老板提出协商解决此事。谁知,老板称没有什么好协商的,这个事就这么算了,押金也不需要他还了。陈先生又提 出,如果企业不愿协商,那希望按正规途径解决,即为他申报工伤认定。老板则表示,是陈先生自己违章操作导致受伤,责任在他,单位没有任何过错,所以不可能 为他申报工伤。无奈的陈先生最后希望老板至少能出具相关证明,让他自己申报工伤,也遭到拒绝。

  有关专家认为,如果陈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的话,那么该企业的说法和做法都是极其错误的。

    首先,工伤实行无过错原则,哪怕职工确实有违章操作之处,但并不等于企业可以豁免工伤责任。法律明确规定,职工在工作 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除非职工有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行为的,才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 伤。显然陈先生没有法律规定的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行为,因此,即使陈先生有操作不当,也应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后,如果查证下来,职工确实违反了安全操作规 程,即在事故中存有过错,企业则可以按照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相应处罚。但目前只是老板单方面说责任在陈先生,事实如何还不得而知。

    其次,关于申报工伤一事,单位不配合也是不对的。根据规定,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陈先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 认定申请。但单位应该出具证明予以配合。再次,依法单位应该为职工补缴社保费,但该单位没有缴。在工伤认定及鉴定后,单位应该承担或报销治疗费用、职工休 养期间的工资、伤残等级费用。最后,单位还存在不签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也是必须纠正的。陈先生已工作一年多,公司始终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依据法律规 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单位应该与陈先生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责任编辑:yaomf
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http://www.abler.cn。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


  • 发表评论须知:
  •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频道推荐

    精彩推荐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 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履行与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履行 只要劳、资双方(劳方:是指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条件的劳动者,一般是指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区间内的劳动者;资方…[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三期”女工的保护伞也要避免误区 很多女性职场人都会陷入这么一个误区,那就是她们普遍的认为“三期”就是女性员工的保护伞,只要怀了孕,那么即便她们犯了什么错…[详细]

    关注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不合法的,签了也是无效的 很多人会担心自己签了附有霸王条款的劳动合同,但其实各位无需担心,因为《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详细]

    舟山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 我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让你一目了然!一、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相关待遇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前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详细]

    最新信息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员工在工作中起争吵,继尔打架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答记者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 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有关问题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缴纳社保的两大误区,你必须知道!
    ·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
    ·15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会员协议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会员价格

    版权所有 舟山爱博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00号三楼(301)
    客服:0580-2086078 电话:0580-2526078 传真:0580-22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