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 >> 政策法规 >> 工作未满一年该享受年终奖吗

工作未满一年该享受年终奖吗

2012-12-19 15:46:14  来源:互联网  作者:爱博仁  浏览46次 
   年终奖,不但是对企业中每个职工整个年度工作成绩的肯定,同时也是企业回报职工的基本方式之一。因此,工作未满1年能否拿到年终奖金,成为许多职工关心的问题。

  李某于2009年2月进入某外资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11月25日,李某向公司书面提出了辞职。同年11月30日,经公司批准后,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李某辞职1个月后,无意中听说公司年底发放了8万元的年终奖,遂到公司要求支付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年终奖,但遭到人力资源总监拒绝。2010年5月13日,李某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诉,要求公司支付其2009年度的年终奖。李某认为,2009年2月至11月,其在公司正常工作,就算没干满1年,也应当按照比例获得部分年终奖,要求公司补发年终奖6万元。

  公司认为,根据公司年终奖发放惯例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只有在公司工作满全年的职工,经考核合格之后才能享受年终奖待遇,李某12月份离开单位,工作没有满全年,不符合享受年终奖的条件。

  仲裁部门审理后认为,除双方有约定或规定,年终奖的发放用人单位有较大的自主权,李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有约定或单位有承诺,且根据公司提供的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的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李某在工作未满整年且未经年底考核通过的情况下主张年终奖,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故对其仲裁请求未予支持。

  多数企业都会在规章制度里对如何发放年终奖,包括计算标准、发放对象、发放时间等作出明确的规定。本案中,首先要看双方合同里或其他协议里关于年终奖发放的约定,有约定即从约定,无约定则要看企业的规章制度里如何规定,企业对发放年终奖有较大的自主权。

  在劳动者的合法收入中,目前只有工资属于《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刚性”保护范围,而奖金、分红等其他收入都不属于此范围。但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扣除、取消对劳动者事先承诺的月度奖金、年终奖等合法收入,都是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但要注意的是,申请仲裁要“谁申请,谁举证”。所以,劳动者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无故或恶意拖欠奖金。

责任编辑:yaomf
标签: 工作 一年 年终奖 
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http://www.abler.cn。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


  • 发表评论须知:
  •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频道推荐

    精彩推荐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 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履行与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履行 只要劳、资双方(劳方:是指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条件的劳动者,一般是指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区间内的劳动者;资方…[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三期”女工的保护伞也要避免误区 很多女性职场人都会陷入这么一个误区,那就是她们普遍的认为“三期”就是女性员工的保护伞,只要怀了孕,那么即便她们犯了什么错…[详细]

    关注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不合法的,签了也是无效的 很多人会担心自己签了附有霸王条款的劳动合同,但其实各位无需担心,因为《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详细]

    舟山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 我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让你一目了然!一、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相关待遇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前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详细]

    最新信息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答记者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 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有关问题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缴纳社保的两大误区,你必须知道!
    ·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
    ·15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费可补缴,已发生的费用可补支吗?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会员协议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会员价格

    版权所有 舟山爱博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00号三楼(301)
    客服:0580-2086078 电话:0580-2526078 传真:0580-22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