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 >> 政策法规 >> “不撤诉就停工作缓发工资”

“不撤诉就停工作缓发工资”

2010-12-25 16:54:16  来源:爱博仁劳动法律顾问中心  作者:爱博仁摘编  浏览46次 

  “都一周多了,我们待在宿舍里,不能进入食堂去工作。12月15日,是单位发工资的日子,也没人通知我们领11月份的工资……”董荣利等8名职工在河北师范大学学生食堂工作,因为一直要求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没有结果,向石家庄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结果就被单位停掉了工作,11月份的工资也被“缓发”。

  工作十多年没有“社保”

  董荣利说,我们已经把人生最好的青春时光奉献给了大学食堂,可是至今没有社会保险,自己手上也没有一份劳动合同。大学是培养人才的地方,也应该是最讲道理的地方,可我们的境况多年都没有变化。

  董荣利等13人均是河北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以下简称“师大后勤”)饮食中心的面点工、厨师。参加工作均在10年以上,最少的14年,最长的有26年。每天上两个班,早6时30分上班,12时40分左右下班;下午3时30分上班,晚上6时40分左右下班。全月不休息,每月给4天的加班费,每日加班工资25元,奖金根据效益确定,每月收入在1300元至1600元左右。寒假和暑假的10周多时间,他们就回老家休息,没有工资收入。

  《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之际,2008年3月份,他们曾向石家庄市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诉,要求解决签合同和解决社保问题,被“师大后勤”的领导们给劝得撤回了申诉,可问题仍没有解决。今年11月17日,他们再次申请了劳动仲裁。

  不撤诉就停工作、缓发工资

  得知董荣利等13人到劳动仲裁委打官司,“师大后勤”领导班子分别找上述13人谈话,通报学校临时工保险进展情况,分析利害关系,其中5人在12月8日前已在撤诉书上签字,董荣利等8人不同意撤诉。12月8日,“师大后勤”对饮食服务中心董荣利等8人作出书面的《处理意见》:暂停工作;暂缓发放11月份基础工资和效益工资;期间这8人不得进入饮食中心的操作间和售饭间,否则视为扰乱工作秩序,做开除处理;这8人停工期间因个人原因所引发的一切事件与河北师范大学无关。并加盖了“河北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的公章。

  为什么不撤诉就暂停8名职工的工作?“师大后勤”的张春湘主任告诉记者,大学食堂的工作具有特殊性,他们不撤诉,并有较强的不满情绪,为保障师生的安全和稳定,防止意外发生,所以停了他们的工作。

  被学校视为“不安全”因素的说法,董荣利等8名职工感到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他们说,这么多年都是这样的待遇,从来也没有一个职工拿工作开玩笑。退一步讲,不发工资的理由又是什么?

  律师观点

  职工主张权益没有罪长期从事劳动维权工作,曾荣获2009年度“感动河北十大人物”、“感动省城十大人物”的刘秀珍律师说,职工要依法维权,单位就威胁和报复,这样的事很多。单位“收拾”职工的歪招有“明”有“暗”,或直接针对不撤诉的职工本人,或通过职工的亲属施加压力,比如调动岗位、扣发工资、缓报医药费、不予职务晋升、合同到期不续聘等等。这8名职工要求签劳动合同、上社保,这都是法律明确了的劳动者权利;再者,职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自己的权益,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根本不是什么罪过。“师大后勤”不加任何掩饰地以书面方式对不撤诉职工进行处理,还把“不安全因素”的脏水泼向了工作长达十多年的职工,真是少见。

 

责任编辑:chengjing
标签:
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http://www.abler.cn。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


  • 发表评论须知:
  •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频道推荐

    精彩推荐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 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履行与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履行 只要劳、资双方(劳方:是指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条件的劳动者,一般是指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区间内的劳动者;资方…[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三期”女工的保护伞也要避免误区 很多女性职场人都会陷入这么一个误区,那就是她们普遍的认为“三期”就是女性员工的保护伞,只要怀了孕,那么即便她们犯了什么错…[详细]

    关注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不合法的,签了也是无效的 很多人会担心自己签了附有霸王条款的劳动合同,但其实各位无需担心,因为《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详细]

    舟山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 我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让你一目了然!一、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相关待遇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前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详细]

    最新信息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答记者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 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有关问题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缴纳社保的两大误区,你必须知道!
    ·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
    ·15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费可补缴,已发生的费用可补支吗?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会员协议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会员价格

    版权所有 舟山爱博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00号三楼(301)
    客服:0580-2086078 电话:0580-2526078 传真:0580-22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