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07年上半年政法综治工作总结
2008-04-20 00:14:00 来源:人才网信息中心 作者: 浏览46次
市2005年上半年政法综治工作总结 市委并宣城市委政法委: 2005年上半年以来,我们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和宣城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了经济及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上半年政法综治主要工作情况
(一)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市、乡、村*联动,及时预防和化解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今年以来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了我市社会*稳定。
(二)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政法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从重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三)全力推进“平安”建设活动。市委、市政府把建设“平安”列入“346”工程,制定三年规划并与我市经济发展计划同步实施。各地各部门建立领导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措施,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发展。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公共秩序安全为目标,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严打斗争,强化了公共秩序的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深入,矛盾纠纷排调处工作机制,城市社会治安管控体系,乡镇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守控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并得到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创安”、“创模”活动成效显著。
(四)进一步强化了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根据市五部门《关于领导干部履行综治职责考核与奖惩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五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评通报。共有42名领导干部被评定为优秀,176名评定为称职,11名评定为基本称职。对2004年综治考核成绩居末位的乡给予黄牌警告。对考核成绩较差的4个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2004年度综治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
(五)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上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87起,调处成功1060起(含去年积案3起),其中重大纠纷18起,调处成功14起,尚有4起仍在调处之中。
(六)加强了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综治办公室第一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兼任,设综治办公室主任一职,实行竞争上岗任职。市综治委出台了《村级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奖励实施办法》,从今年起,每年从筹集综治经费中挤出3万元专门用于村级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使我市村级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公安机关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0万元,强化警用装备,建设基层派出所办公用房。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成了中溪、甲路、青龙等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任务。民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指导工作力度,使全市109个村全面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并对村两委主要干部和新当选的干部进行了培训。司法和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了首批43个“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命名表彰和第二次宣城市“民主法制示范村”申报工作。3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了综治宣传月活动,5、6月份开展了政法综治干部和综治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七)开展了安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年初对2002年以来已命名的各类安全文明单位(村、小区)进行了复查,共取消9个村(小区)安全文明称号。市综治委对各地各单位2004年申报的27个安全文明单位进行了审查验收,有21个单位达标并命名授牌,有6个单位因不符合安全文明标准未予验收命名。申报“宣城市安全文明示范点(村)”4个,经宣城市综治委的复查验收全部合格。同时,我们还将“无毒社区”、“平安创建”与安全文明创建紧密结合起来,提升创建质量。
(八)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将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机关效能建设和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从严治长,从严治警,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加强了政法队伍建设。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扎实推进“平安”建设活动。认真研究和深入贯彻省委《关于转发〈省综治委、省委政法委关于建设“平安安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在全市公民中广泛深入宣传建设“平安安徽”和“平安”的重大意义。坚持按照以人为本,依法治市的基本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大力开展“平安单位”、“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小区”、“平安校园”等创建和考核评议工作,创新工作措施,深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社会治安良性循环长效工作机制,使我市预防、发现、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
(二)坚持“严打”整治斗争,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继续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整治哪里、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总体要求,继续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和*性质的团伙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尤其是要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加大对黄、*、毒的查禁力度和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
(三)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市、乡镇(街道)、村、组四级综治组织网络建设提高其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快我市出入口治安卡点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专职治安巡逻队和村组义务巡逻队建设,整合公安民警、保安、专职巡逻队、义务巡逻队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各种治安防范力量,扩大防范范围、增强防范能力、提高防范效果。
(四)继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继续加强市、乡镇(街道)、村、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网络建设,坚持完善市两个月、乡镇(街道)一个月、村(社区)半个月排查、村民组随时排查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由市综治办牵头对上半年已发生的三起*案件开展倒查工作,从中吸取治安防范工作的经验教训。
(五)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创建活动。继续严格实行安全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单位、小区、校园、村(社区)和综治模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促进建设“平安”的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六)继续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继续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办和村级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七)深入开展为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活动。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和各级综治组织的职能作用,为我市“346”工程保驾护航,始终积极参与开发区大会战,做好全方位法律服务,妥善处理因征地拆迁、劳务用工、债权债务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严防和严厉打击盗抢施工设备、材料的犯罪分子,确保重点工程设备物资及工作人员安全。
(八)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干警的思想*教育和政法机关的“五个能力”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00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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