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书记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2008-04-20 00:14:00 来源:人才网信息中心 作者: 浏览46次
按照x办发《**通知》的要求,结合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对照不求真务实的十种表现及廉洁从政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进行了深入查摆,为切实强化自律,接受监督,现将本人情况汇报如下: 一、 深入学习理论,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作为全县政法系统的带头人,政法委的一班之长,我深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因此,无论在学习上、工作上、生活上、还是与人交往上,我都力求以自己的人格和言行去熏陶感染每个政法干部。为更好的工作,更深层次掌握*理论知识,用求真务实的思想去工作,在这次“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学习教育活动中,我带领政法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并组织全体政法干警深入学习了中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实事求是地对照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的不求真务实的十种表现确实是在我们政法系统、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的突出问题,可谓是一针见血,切中时弊。因此,作为政法系统的带头人,我认为必须要从思想上加以解决。要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工作准则,切实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一步一个脚印的做好工作,自觉的把政法系统求真务实、推进反腐倡廉置于呼兰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以求真务实工作实效促进政法工作,有力的为呼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一)坚持从教育入手,切实增强政法干警求真务实、反腐倡廉的意识 在去年的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我向全县政法干警明确提出,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工作准则,要求政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以勤勤恳恳的敬业精神和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赢得全体干警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号召全体干警争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同时,针对个别政法干部存在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为民服务的宗旨不牢等问题,切实加强了党风党纪教育。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明确了分工,由各位副书记和政法委员会的各位委员相互配合、各负其责,认真组织政法各部门、全体干警系统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在政法系统开展了向汪洋湖、李庆长以及政法系统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有效地增强广大政法干警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在西柏坡发表重要讲话后,我们又组织全系统及政法委机关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讲话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四个牢记”的深刻内涵,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增强全县政法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执行法律的能力和水平。今年初,中纪委三次全会召开后,我带领政法委员会全体成员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全县政法干警和政法委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中纪委三次会议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吴官正同志所做的工作报告以及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二次会议的主要精神,全面系统的组织学习了《中国*党党内监督条列》和《中国*党纪律处分条列》,并结合自身的实际开展认真的讨论,对照不思进取、作风漂浮、好大喜功等十种表现,按照*、组织、经济工作和群众工作的四项纪律以及中纪委三次会议提出的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八项要求,查找不足,深刻反思,使全体政法干部能够统一思想,加强自身求实务实,廉洁清正的约束。 (二)坚持从源头抓起,健全求真务实的规章制度 根据中纪委三次会议和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县关于求真务实,廉洁清正等多项规章制度,我在政法系统明确提出:在求真务实和政法干部廉洁自律上,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不仅要抓好本职业务工作和廉洁自律,还要对本部门的求真务实的作风和反腐倡廉工作负全责,对出现的问题,不仅要依法追究直接行为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部门领导具体抓,主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同时又完善了政法各部门和政法委自身的目标管理、定期报告、监督评议、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努力把求真务实、反腐倡廉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自觉行为的轨道,并同推行办事公开、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判公开紧密结合起来,把监督权交给群众,密切了警民关系,增加了政法机关高效务实,廉洁从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坚持从严治警,推进求实务实、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 针对求真务实、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将政法系统个别存在的不思进取、满于现状和违法违纪作为工作重点,大力进行了整改。去年下旬,针对个别干警弄虚作假等问题,我们组织专人进行了查处,公开通报一批有问题的案件和干警,并责成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在政法系统中引起很大反响。在创造法制优良环境上,认真组织15个司法和行政执法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大了检查指导的力度,使各执法部门增强了为企业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遏制了滥用权力等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勒、拿、卡、要现象,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贯彻执行求真务实、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上,我带领政法委员会的各位成员把大兴求真务实,推进反腐倡廉学习活动同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全系统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增强全体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事业心和责任心,坚持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兢兢业业地作好工作。坚持讲真话、报实情,力戒浮躁浮夸,坚决刹住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歪风。 二、密切联系实际,开创求真务实、廉洁从政的新局面 在实际工作中,我带领政法委员会一班人严格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时刻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约束自己,警示自己,用不求实务实的十种表现对照检查自己,发现不足及时纠正,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我们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基层干警实际情况,了解群众的反映,最大限度的为政法干警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在这次学习教育活动中,我们按照求真务实、廉洁从政的要求,把工作的着重点放政法队伍建设和警民打防工程上,要求全体政法干部要切实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提高自我,扎实工作,为打造平安贡献力量。但我深知,政法系统队伍大、任务多、责任重,要真正使干部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和八项注意,求真务实、廉洁从政,除*教育、纪律约束等,还必须各级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因此,我自2002年9月担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以来,严格恪守职责,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一是我在乡镇工作多年,从乡长到书记,从熟悉工作到成为业务骨干,所取得的成绩和个人的进步,都离不开大家的帮助。由于这些年工作之间的相互支持和帮助,我和很多同志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真挚的感情,彼此之间难免有一些个人的交往。适逢同志生病、婚丧嫁娶等,我也通过适当的方式表达一下感情。我觉得,这既是人之常情,也是对基层同志的关心、关怀。也有个别同志在逢年过节以访友的形式要向表达一下心情,我都予以辞绝,对一时回绝不了的,事后我也采取办法妥善的处理。总之,我坚持警钟长鸣,保持清醒,不越雷池。 二是出于对自身的严格要求,防止不必要的影响,对于有些非公务的宴请场合,我均采取尽量回避、婉言谢绝的办法,推掉一些活动,也伤了个别同志的感情,主观上达到了个人的愿望,但客观上可能带来了某些不理解。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会给予理解的。 三是我的父亲、兄弟等直系亲属都住在农村,在家乡务农。得知我担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后,有的亲属来到县里找我安排工作,都被我好言相劝,一一拒绝,有的亲属不理解,认为我当上官忘了本,甚至怨恨我。尽管亲属说我不近人情,但是岗位和职责要求我,必须这样做。几年来,我没有安排一个亲属,目前,我的直系亲属仍在农村务农,妻子于2001年按乡镇机构改革政策规定,响应号召,提前离岗退休。 四是下基层检查工作、调查研究时,均轻车从简,吃食堂工作餐,从未参加过高档消费,因工作需要或参加有关庆典活动时,一律谢绝所有馈赠。 五是严格要求配偶和子女不经商、不搞特殊化、不准借权谋私,诚实做人,踏实做事。对机关的工作人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防微杜渐。 三、 找差距、抓整改,促进政法队伍的务实、高效、廉洁 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来看,特别是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西柏坡和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后,我深深地感到,自己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特别是对照十种表现、按照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相比,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从整体来看,对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创造法制优良环境还不够宽松,个别政法干部还存在着以权谋私现象。从自身来看,虽有自律的意识,但有时在处理具体事情上还掌握的不严格,个别时候还有接受过同学、朋友送来的农副产品的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引以为戒,充分发挥政法委员会第一责任人的表率作用,从自身做起,进一步加强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塑造求真务实、高效廉洁,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形象,使政法队伍以良好的姿态、崭新的形象告别呼兰县,进入呼兰区,融入大都市。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的党性修养。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公仆意识,不断改造自已的世界观、人生观,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努力为政法系统和全体政法干警做好表率。 (二)强化责任意识,促进求真务实、廉洁从政责任制的落实。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把坚持求真务实真正落在每个干部的自觉行动上,把干部中存在的不思进取等十种表现作为每个干部进步与发展的警示格言,使全体政法干部时刻遵守四大纪律,严格遵守八项要求,不越雷池半步。对政法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后果的,按照“热炉法则”,坚决追究责任,一查到底,决不宽容。 (三)坚持从严治警,不断提高政法队伍廉政建设水平。认真履行“廉洁奉公、公平公正、执法为民”的准则,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坚决杜绝贪赃枉法、执法不公、执法犯法、贪污腐化、奢侈浪费等问题。认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纠正政法部门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通知的具体要求,把政法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新阶段。 (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不忘党的宗旨,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做一名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党和人民信的过的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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