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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歧视罚五万” 关键在执法

2019-02-25 10:54:38  来源:浙江工人日报  作者:叶祝颐  浏览46次 
近日,人社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其中要求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如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等。如用人单位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
        近日,人社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其中要求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如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等。如用人单位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

  《宪法》第四十八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就业促进法》都有男女平等、同工同酬的法律条款。但是由于相关法律对男女平等的规定比较笼统、原则,缺乏明确的处罚细则,在现实生活中,性别歧视尤其是就业歧视的现象比较突出。人社部等九部门联合发文要求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并明确了性别歧视的具体情形与最高5万元的处罚细则,体现了对女性平等权利的重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如果相关部门严格执法,将对维护女性权益起到促进作用。

  在现实职场生态中,性别、身高、相貌、婚育等,都可能成为女性就业的拦路石。北京大学法学院发布的《中国职场性别歧视状况研究报告》显示:招聘中性别歧视严重,平均每4个女性被调查者就有1个因自己的性别而被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学历越高的女性求职被拒率也呈升高的态势。二孩政策实施以后,一些女性可能生育两个孩子,更是加剧了女性的就业难度。虽说结婚生子是大学生的权利。但是一些女生为了毕业后找个好工作,无奈在学生时代就匆匆结婚生子,对学业不能说没有干扰。大学生提前做妈妈,应对就业歧视,这种现象的出现说明,女性遭遇就业歧视的问题确实相当严重。

  不可否认,女性怀孕、哺乳会影响工作,还需要休产假,请哺乳假。用人单位拒招女性,限制女性婚育,算盘打得贼精,却亵渎了女性平等就业权利和法律的尊严。女性怀孕、哺乳需要付出比男同胞多得多的辛劳,她们因为性别差异还要忍受畸形用人理念的歧视。虽然多部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同工同酬的条款。但是面对用人单位的潜规则与社会歧视心态,性别歧视仍有相当大的市场。

  对此,女性应自立自强,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对就业歧视说“不”;政府、学校引导她们树立积极的就业观和婚姻观很有必要。更重要的是,政府对性别歧视要有所作为,一方面政府部门招聘要带头清理性别歧视条款,向女性敞开就业大门,给其他单位做好示范;另一方面要明确用人单位歧视女性的法律责任,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增加其违规成本,矫正畸形用人观,保障女性平等的就业权利。同时,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行生育保险与男性带薪护理假制度,减轻用人单位招聘女员工的顾虑和负担。并可以考虑出台优惠政策和激励性措施,鼓励用人单位招聘女职工,鼓励女性自主创业,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用人氛围,帮助女性提高就业自信。
责任编辑:wang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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