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 >> 政策法规 >> 案例分析:职工离职要月薪企业要不要给

案例分析:职工离职要月薪企业要不要给

2012-04-06 09:18:52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王勤在一家股份公司从事普通管理工作两年,月薪5000元。后因父母无人照顾需回老家江苏,于是王勤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其当月工资。

  对于王勤的要求,公司表示同意,称可支付其当月工资,但因双方所签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王勤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公司支付10000元的离职违约金。

  那么,王勤的做法是否妥当,公司的做法又是否合法呢?

  说法:马颖秋律师认为:依据《劳动合同法》,该公司应向王勤支付当月工资,王勤无需向公司支付任何违约金。

  在实际工作中,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一向是用人单位绑住劳动者的“紧箍”,许多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总喜欢约定违约金条款,而劳动者为了取得工作机会往往也只能无条件服从。

  其实,《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首先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 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 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其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应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王勤未接受过公司专项培训,同时其工作性质也不存在上述情况,故王勤无需承担任何违约金。

  同时马颖秋律师还提醒:若公司存在未依法按时、足额为劳动者上缴社会保险费,制订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违反法律法 规,以欺诈的手段、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订立的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均属违法行为。王勤可根据上述理由提 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马律师强调,上述规定一方面可以督促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工资、社保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也可防止用人单位故意违法,逼迫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规避支付经济补偿。

 

责任编辑:zhangdi
标签:
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http://www.abler.cn。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


  • 发表评论须知:
  •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频道推荐

    精彩推荐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 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履行与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履行 只要劳、资双方(劳方:是指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条件的劳动者,一般是指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区间内的劳动者;资方…[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三期”女工的保护伞也要避免误区 很多女性职场人都会陷入这么一个误区,那就是她们普遍的认为“三期”就是女性员工的保护伞,只要怀了孕,那么即便她们犯了什么错…[详细]

    关注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不合法的,签了也是无效的 很多人会担心自己签了附有霸王条款的劳动合同,但其实各位无需担心,因为《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详细]

    舟山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 我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让你一目了然!一、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相关待遇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前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详细]

    最新信息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答记者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 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有关问题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缴纳社保的两大误区,你必须知道!
    ·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
    ·15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费可补缴,已发生的费用可补支吗?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会员协议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会员价格

    版权所有 舟山爱博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00号三楼(301)
    客服:0580-2086078 电话:0580-2526078 传真:0580-22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