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蒙阴县某公司发放招聘广告,招聘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要求为计算机专业、大学以上学历。招聘广告发出后,杨某到该公司应聘。在填写应聘表时,杨某在文化程度一栏中填写“本科”,在专业一栏中填写“计算机专业”。该公司审查了杨某的应聘表和有关学历证件后表示满意,遂于3月1日与杨某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为12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1400元。合同签订后,杨某开始到公司上班。可是上班不到1个月,因杨某对计算机的管理及应用并不精通,公司管理人员即对其学历产生怀疑,通过调查核实杨某的学历证件为伪造,随后便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为由解除了杨某的劳动合同。杨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25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本案中,杨某伪造学历证书,使公司误认为杨某符合应聘条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杨某签订了劳动合同,杨某的行为构成欺诈,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应为无效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自始至终无效。因此,仲裁委遂作出了驳回杨某申诉请求的裁定。
爱博仁编注:
职场上,职业诚信是作为一名员工的基本操守,如果通过伪造某些信息来获取某些利益是非常不可取的,作为基本的职业素养,伪造信息形成欺诈行为,将严重影响你在职场上的信誉,也严重影响了用工单位的信誉,杜绝一切职场上的不诚信,这也正是写入《劳动法》的真正目的。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 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履行与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履行 只要劳、资双方(劳方:是指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条件的劳动者,一般是指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区间内的劳动者;资方…[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三期”女工的保护伞也要避免误区 很多女性职场人都会陷入这么一个误区,那就是她们普遍的认为“三期”就是女性员工的保护伞,只要怀了孕,那么即便她们犯了什么错…[详细]
关注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不合法的,签了也是无效的 很多人会担心自己签了附有霸王条款的劳动合同,但其实各位无需担心,因为《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详细]
舟山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 我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让你一目了然!一、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相关待遇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前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详细]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