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职工增加或减少
一、办理依据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二、办理条件
符合参保条件的所有人员。
三、办理凭证
1、企业职工增减变化由企业上报,并提供(舟山市用人单位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新增职工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公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填写《舟山市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增减情况表》一式二份。事业单位职工增减变化由单位上报并提供职工劳动合同书或解除劳动合同书,职工流动介绍信或干部介绍信,公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填写《舟山市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增减情况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印章,由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受理。
2、用人单位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死亡证明书。
3、职工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四、受理部门
市社保局业务大厅社会保险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服务窗囗。
五、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舟山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
一、办理依据
舟政发[2003]54号《舟山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二、办理条件
符合参保范围、参保对象的被征地农民。
三、办理凭证
1、提供《舟山市被征地行政村参加基本养老保障审批表》及征地协议。
2、提供《舟山市被征地行政村土地征用农民情况汇总表》。
3、《舟山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障审批表》。
4、被征地农民符合舟政发[2003]54号文件规定的首次参保已到达按月领取生活补助费资格的由所在行政村填写《舟山市被征地农民享受生活补助费核定表(表四)》一式三份,次月起享受。
5、参保后到达按月领取生活补助费或养老保障费的人员,应在当月由本人向所在行政村申请填报《舟山市被征地农民申领基本养老保障核定表(表六)》一式三份,并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手册》、缴费凭证等有关资料到社保窗口办理。
四、受理部门
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养老保险服务窗囗。
五、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舟山市农村养老保险
一、办理依据
舟政(95)25号《舟山市渔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二、办理条件
符合农村社会保险参保对象、参保范围的人员。农村养老保险,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新参保人员不再办理,原参保人员按规定到达领取资格年龄时,由经办人员按规定计算养老金领取标准,由处长核定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出纳为首次养老金领取者填制《领取证、养老金启领终领登记表》,按时下拨养老金至乡镇农保所。(一般按季发放)
三、办理凭证
1、农村养老保险申报表。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卡。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
四、受理部门
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养老保险服务窗囗。
五、 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入)
一、办理依据
1、浙劳险[1998]43号“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
2、浙劳社老[2006]142号“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
二、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符合转移条件的人员。
三、提供材料
1、 舟山市企业职工异地转入联系单(转入);
2、 舟山市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增减情况表);
3、 异地养老保险同意转入接收函(转出);
4、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册(转出)。
四、受理部门
市社保局业务大厅社会保险企业养老保险服务窗囗。
五、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舟山市职工退休养老金计发
一、办理依据
浙劳社老[2006]142号“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舟人劳社险[2006]219号“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
二、办理条件
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企业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时由市人事劳动局社保处审核、审批,单位持市人劳局《审批表》、《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填写《人员增减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印章到窗口办理计发。
三、办理凭证
1、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核)审批表。
2、自谋职业者退休(退职)审批表。
3、舟山市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增减情况表。
4、退休人员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受理部门
市社保局业务大厅社会保险企业养老保险服务窗囗。
六、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核对及打印发放
一、办理依据
浙劳险[1998]43号“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
二、办理条件
所有参加养老保险人员。
三、办理凭证
1、企业提供参加养老保险企业编码。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册。
五、受理部门
市社保局业务大厅社会保险企业养老保险服务窗囗。
六、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一、办理依据
舟政(94)8号《舟山市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试行办法》
二、办理条件
符合参保范围、参保对象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工资处进行审批和退休费核定,单位持《审批表》填写《舟山市离退休费用增减申请结算表》一式二份,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办理,并经处长核实后交由财务按月下拨。
三、办理凭证
1、职工劳动合同书或解除劳动合同书。
2、职工流动介绍信或干部介绍信。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及退休费核定表。
4、舟山市离退休费增减申请结算表。
5、舟山市单位职工人员增减情况表。
四、受理部门
市社保局业务大厅社会保险企业养老保险服务窗囗。
五、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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