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指南:毕业生是否适合做公务员?
2008-08-14 10:13:00 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网信息中心 作者:小杰采编 浏览46次
我认为,这种质疑充分反映了一种中国式用人,特别是用官的保守心态。
就大学应届毕业生是否适合公务员岗位问题,《国际先驱导报》联合某网展开网上调查。截至4月16日中午12时,共有3290名网友参与。七成网民认为应届生不适合做公务员(4月21日《国际先驱导报》报道)。
现在有社会舆论对“毕业生公务员”有质疑:应届生缺乏基层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走上岗位后很难做到关注民生、贴近实际。
帽子很大,又是“经验论”,真害人啊。我认为,这种质疑充分反映了一种中国式用人,特别是用官的保守心态。什么叫经验?说到底,经验就是所谓有经验的人给所谓没经验的人设置的一道障碍。这种意识,现在已经跟不上潮流,小平同志说“摸着石头过河”,我觉得是大智慧,应当也可以摸着石头“用人”吧。
据上海有关单位调研显示,2007年上海市新录取公务员中约有六成是应届毕业生。这种情况的确对非应届生不利,但是,人家能大批量胜出,本身就说明了问题。要说经验,这种考试的经验就很突出。我也经常听机关的朋友说,谁谁应届生懒啊,谁谁应届生说一说动一动啊,整个一个新人歧视,这种新人歧视在很多单位都能见到,很难说就一定有理,因为哪一个人是天生就有经验的?
没有经验,可以去培养。与其希望别人到社会储备了经验再来考,不如让年轻人先进后锻炼,以当前的机关节奏,我看一点都不会误事。
官场的经验论和非经验论从来就是并存的。“12岁拜相”就是中国人引以为豪的范作。时代发展到今天,理应是非经验论占上风的时候了,之所以出现相反的结果,还是因为,当前公务员考试纠集着利益阶层的博弈,应届生取得大面积的胜利,无非是影响到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而已,特别是对机关“老人”形成了冲击。其实,这种事实让一部分人不高兴很正常,但是,现在有了《公务员法》,一切当以法律为准,法律并没有规定不让应届生考公务员,那么说来说去地反对,就是一种无聊的鼓噪。
《公务员法》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该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而“上海市新录取公务员中约有六成是应届毕业生”,以及各地大面积地“拥抱”应届生的事实说明,不对应届生设限,是一种开明的、科学的意识,那么,就不必死抱着官场积弊,去和这股时代的洪流掰手腕了。
责任编辑:xie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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