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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通知",在《政策法规》频道总共搜索到[8633条]同类信息

绍兴市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绍政发〔2021〕21号)...[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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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金华市区、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浦江县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武义县、磐安县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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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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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浙政发〔2024〕3号)规 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对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60元、2010元两个档次,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两个档次。 二、台州市区、临海...[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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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嘉政发〔202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 本通知发布后,《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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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本通知发布后,...[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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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政发〔2024〕2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490元、2260元两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4元、22元两档。二、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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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入职后,单位没有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

   【基本案情】     丙市A家政服务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当地一家新兴的专业从事家政服务的企业。随着该公司在各平台的宣传起势,A公司的订单越来越多。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该公司在2021年5月10日招聘了十余名家政服务员。由于业务繁多,该公司人事处工作人员与应聘成功的劳动者口头商量好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相关事宜后便安排他们到岗工作,并未立即与他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6月2日,应部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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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篇

1.社会保险费由谁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费。2.社会保...[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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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篇

1.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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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事假扣款,是按20.83天还是21.75天?

  员工于2011年11月21日入职东莞某公司,担任电子工程师。  员工于2017年10月请事假3天、2018年2月请事假8天、4月请事假6天、5月请事假11.5天、6月请事假15.5天、7月请事假8天。公司均按照底薪3000元÷20.83天÷8小时的方式扣除事假期间工资。员工于2018年8月12日以公司无故克扣工资等理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于2018年8月13日起离岗。    公司不认可员工的离职行为,于2018年8月23日以连续旷工为由向其发...[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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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发布: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20条解答

1、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间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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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 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落实国务院2023年重点工作分工要求,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一)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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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残联〔2023〕5 号-关于开展残疾人帮扶性就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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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丨出台留桐过年“18条举措” 留岗返岗都有补贴“真金白银”助企稳岗

桐乡市出台留桐过年“18条举措” 留岗返岗都有补贴“真金白银”助企稳岗岁末年初,是谋划好经济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机。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稳工稳产工作,加强对留桐过年省外员工的生活保障,促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有序用工,推动明年经济实现“开门红”,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日前,市人力社保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企业稳工稳产并开展对留桐过年省外员工温暖关爱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18条举措,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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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印发《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名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索引号 00248503X/2022-07966发布机构 省人力社保厅统一编号 ZJSP13-2022-0018法规文号 浙人社发〔2022〕91号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有效性 有效体裁分类 通知发布日期 2022-12-26法规正文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有效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防范和制止各类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违...[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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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经济暨市外员工温暖关爱行动的通知

元旦、春节临近,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有序用工,舟山市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经济暨市外员工温暖关爱行动的通知》,加强留舟过年省外员工的生活保障,推动经济实现开门红。鼓励企业稳工稳产鼓励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不停工、不停产,引导企业员工、重点项目建设者自愿坚守岗位、就地过节。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一季度生产安排,提高产能利用水平。对2022年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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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不得随意解除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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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要注意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除①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②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 用人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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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所涉及的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

解劳动合同所涉及的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在涉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一般都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问题,到底补偿多少,怎么赔偿等,这里给一个详细的说明。 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说,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而赔偿金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惩罚。 一、补偿金VS赔偿金的概念 补偿金:全称是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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