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贸易摩擦数量达历史高点 近半来自钢铁行业
2017-01-06 10:14:00 来源:每经网 作者:张怀水 浏览46次
2016年我国遭遇的贸易摩擦在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上都达到历史高点,其中近半数的贸易摩擦集中在钢铁行业。
1月5日,商务部召开新年第一次例行发布会,商务部发言人孙继文表示,整体而言,2016年我国遭遇的贸易摩擦在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上都达到历史高点,其中近半数的贸易摩擦集中在钢铁行业。
商务部的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共遭遇来自27个国家(地区)发起的119起贸易救济调查案件,其中反倾销91起,反补贴19起,保障措施9起,涉案金额143.4亿美元,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分别上升36.8%和76%。
值得注意的是,119起贸易救济案件当中,针对中国钢铁产品的立案调查为49起,涉案金额达78.95亿美元。其他贸易摩擦较多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化工和轻工领域。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程诚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宏观层面来看,中国是世界上第一大贸易国,进出口贸易频繁,发生一定的摩擦属于正常现象。另一方面,中国贸易长期依靠低价策略赢取国际市场,在国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各国尚未形成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政策更加偏向于自顾和贸易保护主义。
钢铁产品成为贸易摩擦重灾区
孙继文在发布会现场表示,中国长期以来遭到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反倾销调查,整体来看,2016年我国遭遇的贸易摩擦呈现出以下特点,首先是中国遭遇贸易救济案件数量达到历史高点;其次,光伏等重点产业、瓷砖、轮胎产品遭到多国设限;另外,贸易摩擦政治化、措施极端化倾向明显,仲裁税率普遍较高。
此前,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接受新华网采访时曾表示,我国已连续21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10年成为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近期全球有三分之一的调查针对中国。截至12月21日共27个国家(地区)对我发起贸易救济调查119起,平均每3天一起案件。
然而在一百多起贸易救济调查案件当中,钢铁产品成为贸易摩擦的重灾区。涉及到21个国家和地区发起的立案调查49起,涉案金额78.95亿美元,案件数量和金额同比上升32.4%和63.1%。
程诚告诉记者,欧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频繁对中国钢铁发起反倾销调查,一方面因为中国粗钢产量确实很高,并且具有价格优势。另一方面,是因为中国钢铁大量出口欧美,给这些国家的工会带来就业的压力。
“钢铁产业需要大量的劳动就业,而欧美同样面临产能过剩的问题,本身国内工人就业就出现问题,对于可能冲击到本国就业的外来因素,本能地会选择排斥。产能过剩和国内的就业压力,是导致欧美频繁对中国等国家采取贸易救济等措施的根本原因。”程诚说。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在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当中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表示,贸易摩擦多发与中国贸易“大而不强”、依靠量大、低价策略取胜直接相关。钢铁产品仍将是贸易摩擦的重灾区,围绕高端产品的贸易摩擦也会加剧。
部分摩擦应对取得阶段性成果
虽然去年我国贸易摩擦案件创历史新高,但在积极应对贸易争端方面依然取得阶段性的成果。孙继文介绍,2016年,在30余起贸易摩擦案件当中,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应对,为国内企业保住了34亿美元的出口市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贸易摩擦高发对中国有关行业的冲击。
此外,记者在发布会现场了解到,美国对华碳钢和合金钢337调查案取得阶段性成果,美方调查机关初裁终止有关垄断指控的调查,初步认定虚构原产地指控缺乏证据。另外,在新西兰螺纹钢和卷板双反案等18起案件和美国铝业332调查应对工作当中,均取得良好效果。
在墨西哥对华瓷砖反倾销案当中,中方开创了以原产地证监管价格承诺实施的机制,促成该案最终和解。
程诚认为,既然贸易摩擦更多的是由人为因素导致的,避免贸易争端的一个有效办法是将工作前置化。由末端治理转变为前期预警,提前发现问题,建立磋商解决机制,早应对、早化解。
“比如我们可以针对贸易摩擦频发的领域,设立法律服务或者专业人才智库建设,增强经济外交的人才储备能力。也为中国企业在国外维权提供保障。类似这样的措施很多,关键在于如何把工作前置化,制定出符合双方利益的合作机制。不要只在末端下功夫。”程诚说。
孙继文则表示,贸易救济措施是一把双刃剑,在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大背景下,通过磋商交流、业界合作等方式化解摩擦,促进共同繁荣是最明智的选择。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考虑到世界经济复苏迹象尚不明显,且各国尚未形成支撑经济增长的新动力。随着特朗普的上台和逆全球化趋势抬头,2017年贸易摩擦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贸易摩擦的案件数量有可能还会更多。
责任编辑:yuanpf
标签:
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http://www.abler.cn。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须知: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