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我市教师不再享有“终身制”
2014-05-13 15:47:08 来源:舟山新区网 作者:叶晞 屠永岚 浏览46次
从今年5月起,我市教师所拥有的教师资格认证将不再享有“终身制”保障。
从今年5月起,我市教师所拥有的教师资格认证将不再享有“终身制”保障。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作为省教育厅扩大试点地市之一,我市将试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教师资格试行5年一注册,未经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将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各项试点工作目前已正式启动。
据了解,我国现行教师资格制度已实施十余年,大致实行“只进不出”的模式,教师资格一旦获得终身拥有。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是对教师准入门槛的提升,建立教师入职后管理的有效机制,对教师进行过程性监督,从而维护教学工作尊严,增强教育治理能力,优化人才流动导向,并促进教师的自我学习和提高。
据介绍,我市首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的对象为,我市辖区内所有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和民办普通中小学在岗教师,涉及我市中小学教师5000多人。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暂不列入首次试点,待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完成后再进行。
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共分4个阶段进行,教师个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通过首次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
根据要求,申请首次注册的教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公办在编在岗教师和民办在岗教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合格(依据年度考核);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2013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2013年度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培训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科研任务。
对出现3种情形的将不予首次注册: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2012年、2013年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依法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责任编辑:yuan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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