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 >> 五险一金 >>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指南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指南

2011-10-12 10:01:37  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  作者:爱博仁  浏览46次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指南
 

    
、贷款申请起止时间、提供证明材料表 
 
(一)申请贷款起止时间
 
 
项目
 
截止时间
1、购买商品房贷款
 
从签订购房合同,支付不低于净房价30%首付款,并在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之日起至结清房款前
2、购买二手房贷款
 
购房人办妥房屋交易过户手续,交纳房屋契税后的3个月内(以房屋契税证所列日期为准)
 
3、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并在商业贷款还清后1个月内
4、建造、翻建住房贷款
 
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房屋建造竣工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后的3个月内
 
(二)提供的个人身份证明及贷款申请表
 
1、申请人在办理现场填写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2、本人及房屋共有产权人(包括配偶,下同)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带原件备复印件2份,组合贷款备复印件4份)
3、本人及房屋共有产权人的公积金账号。
 
(三)根据不同情况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贷款情况
 
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贷款(期房)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支付不低于净房价30%的首付款证明、预告登记询问笔录、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带原件备复印件1份)
 
2、购买商品房贷款(现房)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不低于净房价30%的首付款证明(带原件备复印件1份)
3、购买二手房贷款
 
房管部门批准的房屋买卖合同、《浙江省契税专用缴款书》、《房屋契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带原件备复印件1份、土地证复印件2份)
 
4、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提供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凭证、注销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和贷款银行提供的申请转贷目前已还贷款记录(银行提供的还款对账单)
5、建造、翻建住房贷款
 
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评估报告》(带原件备复印件1份、土地证复印件2份)
6、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
提供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并支付不低于净房价30%首付款证明(带原件备复印件1份)
7、购买拆迁安置住房贷款
提供借款人与拆迁安置单位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和房屋价款30%的首付款证明;如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拆迁安置协议》、税单、契证(带原件备复印件1份)
二、办理程序
(一)购买现房办理公积金贷款
1、贷款申请:公积金缴存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持规定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借款申请;
2、中心受理:公积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料,与借款人进行面谈,收存申请资料,通知借款人7个工作日后确认贷款;同时中心出具《同意贷款通知书》;
3、贷款审批:公积金中心按规定程序完成贷款审批;
4、签订合同:借款人及房屋共有权人按约定的日期到公积金中心签订《借款抵押合同》;
5、办理权证:借款人持《同意贷款承诺书》到售房单位结清房款,取得购房发票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设定房屋抵押登记,将《房屋他项权证》领取单交中心代领。
6、办理放款:借款人在《借款抵押合同》约定的放贷日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还款存折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放贷手续,取得转账支票。
7、取得贷款:借款人持转账支票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划转。
(二)购买期房办理公积金贷款:
1贷款申请:公积金缴存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持规定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借款申请;
2、贷款受理:公积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料,与借款人进行面谈,收存申请资料,通知借款人7个工作日后确认贷款;
3、贷款审批:公积金中心按规定程序完成贷款审批;
4、签订合同:借款人及房屋共有权人按约定的日期到公积金中心签订《借款抵押合同》;
5、抵押预登记:借款人委托公积金中心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抵押预登记;
6、贷款担保: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保证承诺书》;
7、办理放款:借款人在《借款抵押合同》约定的放贷日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保证承诺书》、银行还款存折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放贷手续,取得转账支票;
8、取得贷款:借款人持转账支票到指定银行办理划转;
9、办理权证:借款人须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的3个月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将房屋产权证收件单复印件送公积金中心,由公积金中心负责办理他项权证。
(三)购买二手房办理公积金贷款
1、贷款申请:公积金缴存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持规定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借款申请;
2、贷款受理:公积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料,与借款人进行面谈,收存申请资料,通知借款人7个工作日后确认贷款;
3、贷款审批:公积金中心按规定程序完成贷款审批;
4、签订合同:借款人及房屋共有权人到公积金中心签订《借款抵押合同》;
5、抵押登记:借款人及房屋共有权人按中心约定的日期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将《房屋他项权证》领取单交公积金中心代领;
6、办理放款:借款人在《借款抵押合同》约定的放贷日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还款存折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放贷手续,取得转账支票。
7、取得贷款:借款人持转账支票到指定银行办理划转。
(四)申请办理组合贷款的
借款人持规定材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料送到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到银行签订《借款抵押合同》的日期,并负责办理相关程序。
三、受理时间
1、贷款申请在每月的正常工作日。
2、贷款发放在每月1日—25日。
四、贷款年限
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且不能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购买二手房的,现有房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出30年。
五、贷款额度计算
借款人夫妻双方计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之和×50%×12×贷款年限,但不能高于本市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温馨提示:
    1、职工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人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责任编辑:abler
标签:
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http://www.abler.cn。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


  • 发表评论须知:
  •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频道推荐

    精彩推荐

    继续优惠,中小企业社保减免政策延伸到2020年底 重磅!社保减免政策变了!  刚刚,国家明确: 1、今年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新增减税降费约5…[详细]

    企业用工违法的成本增大,重庆市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 企业用工可不要随性随意违法了,违法的成本非常大的唷,看重庆市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的信息。根据《重庆市重大劳动保障违…[详细]

    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工伤保险相关知识 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工伤保险相关知识一、何为工伤?工伤,简单说就是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二、工伤…[详细]

    从五大案例和五大知识点来准确理解工伤认定及事后处理 一、五大典型案例 假期最后一天回公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工伤吗? 怎样才算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 发生工伤事故后,公司还能补缴…[详细]

    之前在它省缴纳的社保能转移过来吗?如何转移? 问题: 我十几年前在浙江诸暨打工,当时企业给我缴纳了社保,三年前我回老家南昌了,那么之前在诸暨缴纳的社保能转移过来吗?如…[详细]

    最新信息

    继续优惠,中小企业社保减免政策延伸到2020年底重磅!社保减免政策变了!  刚刚,国家明确: 1、今年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新增减税降费约5…[详细]

    ·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最低工资包含五险一金吗
    ·劳动能力如何鉴定
    ·关于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2020年)
    ·辞职后五险一金如何处理?
    ·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社保有什么区别?
    ·住房公积金小知识问答(四)
    ·住房公积金小知识问答(三)
    ·住房公积金小知识问答(二)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会员协议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会员价格

    版权所有 舟山爱博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00号三楼(301)
    客服:0580-2086078 电话:0580-2526078 传真:0580-22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