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 >> 五险一金 >> 工伤赔偿标准 浙江省为例

工伤赔偿标准 浙江省为例

2011-06-24 22:51:30  来源:爱博人力资源社保服务中心  作者:爱博仁  浏览46次 

 

    2010年浙江省(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290元,年平均工资为27480元。(注:省内各市、县、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为准)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一、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丧葬补助金:6个月×2290元/月=13740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为:
    a、配偶每月为40%×本人工资;
    b、其他亲属每人每月为30%×本人工资;
    c、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60个月×2290元=137400元。
    因工死亡的,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计发20周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
    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
    a、一级为24个月本人工资;24月×2290元/月=54960元
    b、二级为22个月本人工资;22月×2290元/月=50380元
    c、三级为20个月本人工资;20月×2290元/月=45800元
    d、四级为18个月本人工资;18月×2290元/月=41220元


    2、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至办理退休之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a、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
    b、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
    c、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
    d、四级为本人工资的75%;


    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1145元;
    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916元;
    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687元;
    伤残职工一次性享受上述1、2、3项赔偿项目的,按以下标准计算一次性支付:
    1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6倍,2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4倍,3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2倍,4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0倍。(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三、五级至六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a、五级为16个月×2290元/月=36640元;
    b、六级为14个月×2290元/月=32060元;
 

    2、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不能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安排工作的,此项赔偿无
    a、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2290元/月×70%=1603元;
    b、六级为本人工资的60%=2290元/月×60%=1374元;
    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1145元;
    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916元;
    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687元;
    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因按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而用人单位不能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提出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工作或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除非劳动者符合《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a、五级为30个月×2290元/月=68700元;
    b、六级为25个月×2290元/月=57250元。
    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五级为30个月×2290元/月=68700元;
    b、六级为25个月×2290元/月=57250元。
 

    四、七级至十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保留劳动关系,安排工作的)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
    a、七级为12个月×2290元/月=27480元
    b、八级为10个月×2290元/月=22900元;
    c、九级为8个月×2290元/月=18320元;
    d、十级为6个月×2290元/月=13740元;
 

    2、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2290元/月×50%=1145元;
    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2290元/月×40%=916元;
    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2290元/月×30%=687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4、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5、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6、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在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否则构成违法解除,除非劳动者符合《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a、七级为10个月×2290元/月=22900元;
    b、八级为7个月×2290元/月=16030元;
    c、九级为4个月×2290元/月=9160元;
    d、十级为2个月×2290元/月=4580元;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七级为10个月×2290元/月=22900元;
    b、八级为7个月×2290元/月=16030元;
    c、九级为4个月×2290元/月=9160元;
    d、十级为2个月×2290元/月=4580元;

 

    赔偿标准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责任编辑:abler
标签:
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http://www.abler.cn。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


  • 发表评论须知:
  •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频道推荐

    精彩推荐

    继续优惠,中小企业社保减免政策延伸到2020年底 重磅!社保减免政策变了!  刚刚,国家明确: 1、今年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新增减税降费约5…[详细]

    企业用工违法的成本增大,重庆市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 企业用工可不要随性随意违法了,违法的成本非常大的唷,看重庆市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的信息。根据《重庆市重大劳动保障违…[详细]

    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工伤保险相关知识 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工伤保险相关知识一、何为工伤?工伤,简单说就是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二、工伤…[详细]

    从五大案例和五大知识点来准确理解工伤认定及事后处理 一、五大典型案例 假期最后一天回公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工伤吗? 怎样才算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 发生工伤事故后,公司还能补缴…[详细]

    之前在它省缴纳的社保能转移过来吗?如何转移? 问题: 我十几年前在浙江诸暨打工,当时企业给我缴纳了社保,三年前我回老家南昌了,那么之前在诸暨缴纳的社保能转移过来吗?如…[详细]

    最新信息

    继续优惠,中小企业社保减免政策延伸到2020年底重磅!社保减免政策变了!  刚刚,国家明确: 1、今年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新增减税降费约5…[详细]

    ·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最低工资包含五险一金吗
    ·劳动能力如何鉴定
    ·关于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2020年)
    ·辞职后五险一金如何处理?
    ·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社保有什么区别?
    ·住房公积金小知识问答(四)
    ·住房公积金小知识问答(三)
    ·住房公积金小知识问答(二)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会员协议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会员价格

    版权所有 舟山爱博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00号三楼(301)
    客服:0580-2086078 电话:0580-2526078 传真:0580-22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