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根据中山市社保局发布的政策信息,2021年中山市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已公布(社保缴费金额定义四舍五入到分)。具体如下:医疗和生育保险基数调整为3940,养老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3958-22941,失业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1720-23826。上述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从2021年8月1日开始执行,养老和失业保险基数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2.江门根据江门市税务部门反馈及税务系统数据查询,江门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新基数已公布(社保金额定义四舍五入到元)。具体如下:养老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3958-22941,失业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1550-19791,工伤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550-无上限,医疗和生育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3505-17565。上述社会保险的新上下限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3.珠海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珠海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新基数已公布(社保缴费金额定义四舍五入到分)。具体如下:养老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3958-22941,失业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1720-19791,工伤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1720-无上限,医疗和生育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3376-16878。上述社会保险的新上下限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4.广州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2号)以及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税系统社会保险费核定显示。广州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新基数已公布(社保金额定义四舍五入到分)。具体如下:养老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4588-22941,失业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2100-33786,工伤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2100-无上限,医疗和生育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6757-33786,医疗大病补助调整为11262。 上述社会保险的新上下限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5.佛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告》(佛人社〔2021〕25号)。佛山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新基数已公布(社保费用金额定义四舍五入到分)。具体如下:养老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3958-22941,失业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1720-23634,工伤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1720-无上限,医疗和生育保险基数调整为5626。上述社会保险的新上下限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6. 湛江湛江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新基数已公布(社保金额定义四舍五入到元)。具体如下:养老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3800-22941,失业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1410-24507,工伤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1410-无上限,医疗和生育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5067-19002。上述社会保险的新上下限均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7.惠州根据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新基数已公布(社保缴费基数定义四舍五入到元)。具体如下:养老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3958-22941,失业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1550-22461,工伤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1550-无上限,医疗综合基数上下限调整为2356-11781,医疗补充调整为3927。上述社会保险的新上下限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8.汕头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2号)精神。汕头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新基数已公布(社保基数金额定义四舍五入到元)。具体如下:养老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3673-22941,失业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1550-18366,工伤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1550-无上限,医疗和生育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3126-16200。上述社会保险的新上下限均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9.东莞根据东莞相关部门的通知及东莞实际申报操作要求,东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东莞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新基数已公布(社保费用金额定义四舍五入到分)。具体如下:养老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3958-22941,生育和失业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3958-19899,医疗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3980-19899,工伤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3958-无上限。上述社保公积金新上下限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10.深圳根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粤人社发〔2021〕32号),深圳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新基数已公布。具体如下: 养老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2200-22941,失业保险基数调整为2200,工伤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2200-无上限,生育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为2200-34860,医疗保险基数(深圳户籍)上下限调整为6972-34860,A一档医疗(非深圳户籍)保险基数调整为6972-34860,B二档医疗保险基数调整为11620。注:深圳医疗保险在A一档医疗,B二档医疗中二选一。上述社会保险新上下限从2021年07月0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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