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 >> 政策法规 >> 我国对西藏少数民族专业人才进行特殊培养工作

我国对西藏少数民族专业人才进行特殊培养工作

2009-11-14 10:41:00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首批120名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学员近期已赴内地高校、科研院深造,这标志着中国正式启动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 

       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民委、科技部、教育部、农业部、卫生部等7部委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制定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方案,决定从今年起由中央安排专项资金,实施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 

       这一培养工作旨在为西藏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骨干队伍,将 由国家特殊政策扶持,根据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求,以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为核心,专门选派少数民族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到内地进行业特殊培养锻炼,学成回藏。 

       根据方案,从2009年至2013年,将实施第一批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培养工作。其主要任务是选拔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到内地有关教学、医疗、科研、企业等单位进行为期1年的特殊培养锻炼和选派专家赴西藏开展学术讲座、技术指导、项目合作等培训活动两种方式,每年为西藏培养120名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每年开展1次专家赴西藏服务团活动,5年共为西藏培养600名左右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开展5批专家服务团活动。 

       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底,西藏专业技术人才达到4.9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3.7万人,占西藏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75.5%。然而,受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影响,西藏培养、引进和留住人才面临一些困难,西藏自身人才培养能力薄弱,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总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分布不合理、高层次人才匮乏、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 

       为此,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首批确定了农牧业、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生态环保、林业、规划建设、交通、水利、地质、文化旅游等领域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 

       据介绍,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培养工作将围绕这些重点领域的人才需求来开展,将培养创新型人才特别是中青年创新型人才作为工作重点,根据少数民族学员的岗位要求、工作学习经历和语言水平的不同情况,量身订制个性化培养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一对一、开放式等培养模式,特别强调实际能力的培养。 

       专家服务团将根据西藏实际情况,找准迫切需要的专业领域、需求内容和人才培训培养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咨询、讲学和培训工作。
 

 

 

 

 

责任编辑:xiaolin
标签:
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http://www.abler.cn。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


  • 发表评论须知:
  •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频道推荐

    精彩推荐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 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履行与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履行 只要劳、资双方(劳方:是指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条件的劳动者,一般是指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区间内的劳动者;资方…[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三期”女工的保护伞也要避免误区 很多女性职场人都会陷入这么一个误区,那就是她们普遍的认为“三期”就是女性员工的保护伞,只要怀了孕,那么即便她们犯了什么错…[详细]

    关注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不合法的,签了也是无效的 很多人会担心自己签了附有霸王条款的劳动合同,但其实各位无需担心,因为《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详细]

    舟山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 我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让你一目了然!一、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相关待遇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前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详细]

    最新信息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答记者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 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有关问题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缴纳社保的两大误区,你必须知道!
    ·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
    ·15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费可补缴,已发生的费用可补支吗?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会员协议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会员价格

    版权所有 舟山爱博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00号三楼(301)
    客服:0580-2086078 电话:0580-2526078 传真:0580-22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