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 >> 政策法规 >> 关于开展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的意见

关于开展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的意见

2008-04-25 22:26:00  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网信息中心  作者:爱博仁采编  浏览46次 
关于开展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的意见
2008-01-17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决定》要求,进一步组织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创业创新实践,带动并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的活力,以实际行动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贡献力量,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农办、省科技厅和省中小企业局等单位决定联合开展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的意义和总体要求

  1、切实增强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责任感。党的十七大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是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发展经验的深刻总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生动实践,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浙江发展的总战略。必须坚持把创业富民、创新强省落实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贯彻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整个过程,紧紧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努力形成全民创业、全面创新的良好局面,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续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

  2、充分发挥青年在创业富民、创新强省进程中的生力军作用。青年正处于创业创新的黄金时期,富有理想抱负,充满朝气活力,勇于开拓创造,是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的实践者,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者。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迫切需要广大青年的积极参与和热情奉献。开展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作为服务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重要举措,就是要提升青年创业素质,全力推进青年创业;就是要激发青年创新潜能,全面推进青年创新,充分调动青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加快建设全民创业型社会、努力打造全面创新型省份作贡献。

  3、全面把握开展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部署,以青年学生、企业青工(包括进城务工青年)、农村青年为主要对象,以“统一品牌、整合资源、分线推进、上下联动”为基本原则,以“创业浙江”---青年创业创新项目竞赛为龙头的各类青年创业创新活动为主要内容,以“政府支持、共青团搭台、银企共助、媒体推介”为主要途径,倡导创业创新文化,培养创业创新人才,培育创业创新项目,树立创业创新典型,提供创业创新扶持,推动青年创新和支持青年创业,为我省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发挥积极作用。

  二、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的工作重点

  1、倡导创业创新文化。文化是行动的动力源泉。要积极弘扬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凝聚青年力量,激发青年活力,鼓舞青年斗志。要培育青年创业创新精神,勇于破除一些传统思想和陈旧观念的束缚,发扬开风气之先的优良传统,与时俱进地弘扬“敢为人先、勇争一流、宽容失败”的创新精神和“坚韧不拔、敢闯敢冒、务实图强”的创业精神,在创新中创业,在创业中创新,使创业创新成为青年的内在追求。要转变青年就业创业观念,树立自主创新、自主创业的观念,增强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识,把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到创业上来,推动青年成为转变观念的表率,艰苦创业的先锋,引导青年到艰苦行业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去建功立业。要营造青年创业创新氛围,通过广泛开展创业创新大讨论、论坛、宣讲等活动,使广大青年进一步了解创业创新,投身创业创新,推进创业创新,形成人人都能干事业、人人都能干成事业的良好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年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

  2、培养创业创新人才。促进青年全面发展是实施青年创业创新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在创业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业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业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面向青年学生群体,继续深化“大中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激发青年学生创业创新热情,提高青年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培育一支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复合型青年学生人才队伍。面向企业青工群体,继续深化“青工技能振兴计划”,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营销创新为基本内容,培养一支门类齐全、规模宏大、技术精湛、爱岗敬业的高技能人才队伍。面向农村青年群体,继续深化“新农村•新青年”发展计划,扎实推进全省农村青年人才培训工程,进一步加大青年农业创业者、农村青年技工、青年农民经纪人三支队伍的培养扶持力度,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创业的新型农村青年。

  3、培育创业创新项目。实践建功是青年投身创业创新的基本途径。要以“创业浙江”---青年创业创新项目竞赛为牵动,广泛开展系列竞赛、评比活动,在青年学生中举办“挑战杯”系列创业创新赛事,在青年职工中推进“青工创新创效活动”,在农村青年中开展“创业创新项目竞赛”,在高学历高层次青年中深化“海外学人回国创业周”,引导各类青年群体投身创业创新的具体实践。要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导师带徒等途径,着力培育一批科技含量较高、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型”项目,培育一批处于创业起步阶段、以创业带动就业为目的“初创型”创业项目,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成长型”创业项目,积极引导广大青年把创业计划转变为创业行动,把创新项目转化为创新成果。

  4、树立创业创新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是推进青年创业创新的重要方法。要通过组织开展浙江青年“创业创新之星”评比表彰活动,树立当代大学生投身科技创新和自主创业的典型,树立企业青年开展技术创新和科研开发的典型,树立农村青年发展现代农业、科技兴农、创业致富的典型,树立青年专家和企业家推动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典型。要通过典型的示范导向,激励广大青年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挖掘自身潜力,更加努力地创新,更加勤奋地创业,掀起全面创业创新的热潮,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

  三、为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1、切实为青年创业创新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委宣传部要协调各地主要新闻单位和媒体,宣传好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宣传好浙江青年创业创新精神,宣传好优秀青年创业创新项目,宣传好青年创业创新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青年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2、切实为青年创业创新提供农村政策扶持。各级农办要将“青年创业创新行动”纳入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体系,在“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欠发达地区奔小康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中,要重点培育农村青年创业人才,在资金、项目、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在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农村小额贷款准入、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等的方面给予重点扶持;要充分利用“农民信箱”、“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等途径,为农村青年创新创业提供综合信息服务和培训。

  3、切实为青年创业创新提供科技政策扶持。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青年创业创新活动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省市县三级科技计划和科技人才专项优先支持青年创业创新项目,并将青年创业创新人才纳入到科技创新人才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管理。

  4、切实为青年创业创新提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扶持。各级中小企业局工作部门要重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企业创业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青年创业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各地可将青年创业创新贷款纳入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范围,将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纳入全省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微小企业培育范围,积极为青年初创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和政策支持;将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和项目纳入“浙江省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小企业创业新星”培育扶持范围。

  5、切实为青年创业创新提供综合服务。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牵头开展“创业浙江”——青年创业创新项目竞赛,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和联系,充分依靠相关部门力量,扎实推动各项政策的落实,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抓好“浙江青年创业创新基金”的扩资和管理工作,用基金增值款对浙江青年创业创新活动进行奖励和贴息贷款扶持,同时发动各级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为青年创业提供小额贷款;组建创业导师团,为创业创新青年提供由成功企业家、专家学者志愿担任的创业指导师,通过产业链接、产品对接、市场对接、技术对接、经验对接式的指导,协助青年进入当地工商网络;建设创业创新基地,通过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各类青年创业创新实践基地、项目研发和孵化基地,为青年提高实践能力、增长创业经验提供帮助。

  四、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的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农办、省科技厅和省中小企业局等单位将联合成立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这项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各市、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市、县(市、区)领导小组,负责本市、县(市、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管理。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共青团组织,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开展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作为贯彻落实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把这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2、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是一项涉及多个领域、各个层面的系统工作。各级领导小组要建立定期研究制度,共同承担起相关职责,共同研究部署重大事项,形成各司其职、协同作战、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要充分发挥宣传部门的宣传优势,共青团的组织和活动优势,农办、科技部门和中小企业局的政策优势,走社会化合作、事业化发展的路子,为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创造良好的条件。对“创业浙江”竞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创业创新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推荐给有关职能部门,纳入相应职能部门的政策扶持体系。

  3、上下联动,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要统一品牌,形成声势,围绕主题,注重特色,把各项工作任务一项一项落到实处,一年一年推向深入,确保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尊重青年的主体地位,注重调动广大青年参与活动的内在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创业创新主题的牵动下开展形式多样、贴近青年实际、符合青年需求的活动,引导广大青年自觉地投身创业创新实践,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促进自身的成长进步。

  各地的有关活动情况请及时与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杭州市凤起路451号凤起大厦南二楼,邮编:310006,联系人:陈煜斌、张检,联系电话:0571-87028047、87061472,传真:0571-87028006,电子信箱:cyzjds@126.com。

  附件: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

  二OO八年一月二日

  附件:

  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鲁 俊 共青团浙江省委书记

  副组长:

  龚吟怡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余振波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俞志华 浙江省科技厅副厅长

  高剑明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周柳军 共青团浙江省委副书记

  徐 旭 共青团浙江省委副书记

  蔡永波 共青团浙江省委副书记

  成 员:

  陆 刚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

  林 峰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处处长

  杨春民 省科技厅党组成员、人事处处长

  卢绍基 省中小企业局财务统计处处长

  陈永峥 共青团浙江省委常委、青农部部长

  朱巧湘 共青团浙江省委常委、青工部部长

  陈 重 共青团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章 丰 共青团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青年时报社社长

  卢旺忠 共青团浙江省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俞 能 共青团浙江省委少年部部长

  李 迪 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执行理事长兼秘书长

  李 谙 共青团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尧祥 共青团浙江省委学校部副部长

  劳虓虓 共青团浙江省委权益部副部长

  陈 江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副主任

  盛 乐 共青团浙江省委统战部干事

责任编辑:admin
标签:
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http://www.abler.cn。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


  • 发表评论须知:
  •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频道推荐

    精彩推荐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 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履行与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履行 只要劳、资双方(劳方:是指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条件的劳动者,一般是指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区间内的劳动者;资方…[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三期”女工的保护伞也要避免误区 很多女性职场人都会陷入这么一个误区,那就是她们普遍的认为“三期”就是女性员工的保护伞,只要怀了孕,那么即便她们犯了什么错…[详细]

    关注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不合法的,签了也是无效的 很多人会担心自己签了附有霸王条款的劳动合同,但其实各位无需担心,因为《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详细]

    舟山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 我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让你一目了然!一、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相关待遇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前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详细]

    最新信息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答记者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 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有关问题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缴纳社保的两大误区,你必须知道!
    ·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
    ·15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费可补缴,已发生的费用可补支吗?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会员协议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会员价格

    版权所有 舟山爱博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00号三楼(301)
    客服:0580-2086078 电话:0580-2526078 传真:0580-22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