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机关“三个文明”建设和全县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根据县委、县府、组织部、人事局有关年度考核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为指导,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为中心,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目的,采取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机关职工工作实绩,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
二、考核范围
机关(含招办)在职职工(局领导班子成员由组织部门考核,教研室、电教教仪站参照执行)。
三、考核内容
对工作人员的考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1、“德”着重考核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协作、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能”着重考核组织能力、业务能力、政策水平等;
3、“勤”着重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办事效率、出勤等;
4、“绩”着重考核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四、考核办法
年度考评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其中量化考评占70分,民主测评占30分。
(一)量化考核
科室年度目标考核总分的70%为本科室职工量化考核的基础分,根据以下考核内容在基础分上实行顺加倒扣为职工量化考评的总分。
1、出勤考核(10分):不按时上班(参加学习、会议和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矿工一天扣3分。全年累计5次迟到早退视为一天旷工扣3分。事假超过公休假的每天扣0.2分。
2、学习考核(5分):职工每年学一部理论著作,读一部业务书籍,作一本读书笔记,写一篇调研文章,接受一次学习检测。凡缺少一项者扣2分,学习检测不合格者扣3分。每年举行一次调研文章评比,凡优秀者加1分。
3、本职工作(35分):凡渎职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实行年度考评一票否决;凡岗位职能工作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的每项扣8分,完成得不好的每项扣2分。凡获得国家部、委、办和重庆市委、市府表彰的每项加5分;获得市级部门及县委、县府表彰的每项加3分;获得县级部门及教育局表彰的每项加1分。
4、中心工作(30分):机关职工所联系乡镇的“两基”年度工作任务非特殊原因没有完成的扣3分,所联系学校“两基”任务没有完成的扣2分。职工蹲点的学校教学质量严重滑坡的扣2分。教研室、电教站、基教科、成职科、体卫科、督导室、两基办职工到学校时间原则上全年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工作日,其余科室职工(特殊工作岗位除外)到学校时间原则上全年不少于六分之一的工作日,否则视其情节予以扣分。凡没有完成局领导和科室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每项扣2分;局领导和科室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得不好,每项扣1分。所担负的工作受到县委、县委督查通报批评的扣3分,受到教育局督查通报批评的扣1分。
5、安全稳定工作(10分):职工所联系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扣2分,有违规补课或乱收费经查证落实的扣1分,出现集体上访事件的扣2分。
6、遵纪守法(10分):凡违反机关制度的每次扣2分;凡私自到学校推销产品或私自收取费用的扣5分;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参与“六害”活动的人员,经查证落实的实行年度考评一票否决。
(二)民主测评
1、采用领导考评、同级互评和学校测评三个层次进行。领导考评、同级互评和学校测评分别占总分的10%。
2、领导考评由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进行;同级互评由全体参评职工进行;学校测评由直属单位负责人、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片区教育督导室负责人中进行。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三个等次的标准分分别是1分、0.8分、0.3分。
4、根据测评票等次和各类评议票所占比例,计算出每个职工的民主评议得分。
五、激励与约束
1、年度考核按照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5%确定为优秀等次。
2、连续三年年度考评结论为优秀或连续五年年度考评结论为称职以上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在现任职务任期内,连续两年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3、年度考核得分与年度目标奖金挂钩,年度考评确定为不称职者,当年不发年度目标奖金。
4、当年年度考评确定为不称职者全县通报批评;连续两年年度考评确定为不称职者,予以辞退。
5、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职工任用轮岗的重要依据。
六、年度考评程序
1、自查申报。每年12月底前,职工进行自查,填写考核表报局目标考核领导
小组办公室。
2、量化考核。按照考核程序,根据平时记载,在基础分上顺加倒扣即为量化得分。
3、民主测评。按照考核程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按计算公式和比例得出分数。
4、审查报批。局年度考核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对照有关文件确定考核等级,报县人事局审查备案。对照考评分值计算出年度目标奖金。
七、组织领导和保证制度
1、成立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局长任组长,其余局领导为成员。
2、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年初要将目标分解到职工,并做好平时的记载。办公室要根据机关管理制度规定,做好记载。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在考核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纪律处分,扣发有关人员年度目标考核奖金。
本意见由局目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于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3
科室年度工作考核办法
为促进教育局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益和工作质量,全面完成县委县府和市教育工委、市教委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全体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方案的制定,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的应用。
二、考核范围
机关各科室、招办、教研室、电教站。
三、考核程序
1、自评:年度工作结束时,各科室对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向局长办公会议报告自评情况。
2量化考评:考核领导小组对科室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给出相应分值。
3、民主测评: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科室所联系乡镇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片区督导室负责人及局领导对科室进行测评,计算出相应的分值。
4、公布结果:考核领导小组汇总考评结果,评出等次并进行公布。
四、考核内容
(一)量化考评(80分)
1、科室建设(20分):
(1)工作环境。办公室整洁卫生,办公用具放置整齐、有序,门窗、灯具清洁明亮,办公室内职责、制度上墙。(每次检查结果为不清洁的扣0.5分。影响到卫生单位、文明单位创建的扣5分)
(2)工作纪律。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迟到、早退一人次扣0.2分,旷工每人每天2分)。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在办公场所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不串岗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时间打扑克、麻将、玩电脑游戏或聊天发现一人次扣2分)。按要求及时参加市、县和我局统一组织和安排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无故缺席一人次扣0.5分,影响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扣5分)。履行公务公道、正派、讲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办事程序。不按程序办理公务的扣0.5分,办事不坚持原则的扣2分。
(3)工作形象。对内部团结协作、遵纪守法,无打架、吵架现象发生(发生一人次扣2分),无违纪违法事件和“六害”事件发生(发生一人次一票否决);对基层热情服务,做到热心、细心、耐心,在接待中因主观原因引发矛盾或引起上访的扣2分;对上级尊重服从,严格按照分工负责制请示汇报工作,否则扣分。
(4)工作作风。科室人员分工明确,工作求质量,办事讲效率,各项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事项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毕,非特殊情况没办完的一件扣1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分。公文传递及时,拟稿正确,程序规范,及时准确上报材料(缺一次扣0.5分)。
(5)工作秩序。科室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月初有安排,月末有小结;每周一次碰头会,每月一次工作会,每月一次学习活动。缺少一项扣1分。
2、业务工作(35分)
(1)认真履行工作职能职责,较好地完成职能工作。凡职能履行不好给单位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科室年度考评一票否决,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凡职能工作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的每项扣5分,完成得不好的每项扣2分。
(2)以“两基”攻坚为统揽,完成科室“两基”年度目标任务。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的扣5分,完成得不好的扣2分。
(3)理顺与上级部门对口处室以及县级有关部门的关系,改善工作环境。科室所涉及的工作受到县委县府督察办通报批评的扣5分,受到教育局督办批评的扣2分。因主观原因造成学校投诉经过查证落实的扣2分,造成上访的扣3分。
(4)深入学校指导业务调查研究。业务科室全年深入各对应学校指导业务工作至少1次以上,少到一个学校或少指导一次分别扣0.5分。科室每周向办公室报送2条以上信息(缺一条扣0.2分);全年出5期以上的专题简报(缺一期扣0.5分)。科室每年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活动,在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一篇专题调研文章,没有完成的每项扣2分。
(5)科室工作被国家部、委、办和市委、市府表彰为先进集体或先进单位的每项加5分;获得市级部门,县委、县府表彰的每项加3分;获得县委、县府督查通报表彰的加2分,受到批评的扣3分;获得县属部门和教育局表彰的加1分,受到督查批评的扣1分。
3、中心工作(25分)
(1)实行科室包乡包校责任制。
协调好所联系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调研好当地教育的情况,指导好联系乡镇内学校的工作,帮助解决好学校出现的突出问题。每学期召开一次所联系乡镇党政领导座谈会,每一季度与所联系乡镇党委政府通报一次“两基”工作情况,每一个月深入联系乡镇内各中心校一次(每学期深入联系乡镇内的大部分村级校),凡缺少一次分别扣2分。所到学校应该开好一个会(校务会、教职工会、学生代表会或家长会),听好一堂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凡做得不好的一项扣1分。
(2)实行所联系乡镇重点工作负责制。
“两基”工作:除全面履行科室
“两基”工作职责外,重点协调、督导所联系乡(镇)“两基”工作,确保乡镇和各学校完成“两基”年度目标任务,凡出现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一个扣2分,凡出现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学校一个扣2分。科室每月有联系乡镇“两基”攻坚的书面情况报告,缺一次扣0.5分。
“创示范校,建合格校,治薄弱校”工作:对所联系乡镇内示范学校的创建和合格学校的建设以及薄弱学校的治理工作,必须分别明确一个人员,定好一个点,做好一个规划,选择好一个课题,制定好一套措施,凡缺少一项扣1分。科室人员深入所联系乡镇内规划的示范学校、合格学校及薄弱学校指导工作的时间全年不少于60天。“创示范校,建合格校,治薄弱校”工作无成效的扣2分。
“安全稳定工作”:所联系乡镇内学校安全教育落实,制度措施落实,督察工作落实,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集体上访事件,出现一起扣3分。
“行风建设工作”:所联系乡镇内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无乱收费、乱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扣2分;学校班子团结,师德师风良好,无体罚学生的行为和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扣0.5分。
(3)其他领导交办的工作。
凡没有按时完成的每项扣3分,完成得不好的每项扣1分。
(二)民主测评(20分)
1、“民主测评”在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所包片区乡镇领导中以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片区督导室负责人中进行。
2、局领导测评占总分的10%,所包片区乡镇领导测评占总分的4%,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片区督导室负责人测评占总分的6%。
3、民主测评分为好、中、差三个等次。三个等次的标准分分别是1分、0.8分、0.3分。
4、根据测评票等次和各类评议票所占比例,计算出每个科室的民主评议得分。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科室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与职工年度目标考核挂钩。对年度工作考评总分在90分以上的科室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工作考评总分在70分以下的科室给予批评、负责分三部分进行、、、。处罚。
六、考核要求
1、各科室务必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把任务责任分解到相关人员,做到职责明确。
2、各股室平时要注意资料的积累,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要及时记录,便于考核检查。
本办法由局目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于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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