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委员会主任个人汇报材料
2008-04-13 23:21:00 来源:人才网信息中心 作者: 浏览46次
民乐村安是我无怨无悔的追求
绣惠镇崖南村调委会主任 ××各位领导:
我叫××,今年42岁,现任章丘市绣惠镇崖南村支部书记兼调解委员会主任。自从1996年11月份被群众选上这个岗位,一晃已有八个年头。八年来,自己从一名不懂任何调解经验的年轻调解员,逐步成为一名群众认可的调委会主任。期间经历了许多磕磕拌拌,有苦也有乐,有酸也有咸,但最令自己心慰的是一起起纠纷被化解,一个个问题被解决,全村没有一起到镇上的纠纷,真正做到了自己村的事自己处理,乡亲们也给予了我个人很多的理解和支持,大家伙团结互助,和睦相处,已成风气。回首过去的日子,自己无怨无悔;展望美好的明天,自己充满信心。下面,就把我从事调解工作的有关经历和想法向诸位领导作一汇报。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努力增强做好调解工作的能力
俗话说:“打铁还须自身硬”。要想胜任人民调解工作,空有一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要有过硬的业务本领。为此,我从干上调委会主任的第一天起,就暗暗给自己定下了几条制度:每年必须认真学习几部与调解有关的法律法规,必须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必须做到不懂就问,多做学生。几年来,自己先后学习了“人民调解制度与实务”、“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若干规定与应用”、“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合同法》、《土地法》、《赡养法》以及有关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自己花钱购买了一本又一本的法律书籍,几年下来,细一算帐,竟也花去了四、五千元。为了能够尽快掌握调解知识,自己便在干好其他工作的同时,挤出一切可能挤出的时间,认真学习民调知识,并结合村里发生的纠纷案例,及时进行归纳总结,有时遇到比较棘手和难办的问题,便积极求教于镇司法所的领导和同志,以至于有一段时间对民调工作到了痴迷的程度,点灯熬油、通宵达旦是经常的,一边吃饭一边看书已经成了习惯。目前在我自家的书橱里已经堆满了整整两大摞学习笔记。看到这些,妻子有时就会嗔怪说:“先安,别瞎折腾了,崖南村没了你大伙照样过日子,人家都是挣钱交家里,你倒好净从家里拿钱。”此时,我总是对她歉意的一笑:“乡亲们相信咱,让我干这个差事,不多学点东西干好工作,愧对大伙的期望哪!”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年多的学习,自己的理论知识逐步丰富了,业务本领也有了新的提高,逐渐由一个门外汉成为了能够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的行家里手。
二、健全制度,强化措施,进一步规范村级人民调解工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民调解工作也是如此。在我的建议和直接指挥下,村两委从民调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出发,相继健全了对调委会的检查监督制度、调委会定期向村两委汇报工作制度、民调人员学习例会制度、重点疑难纠纷集体讨论制度以及处理纠纷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严格实行了以“调查民间纠纷登记簿”、“普法宣传情况登记薄”为主要内容的民调工作规范化管理,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逐步形成了事事有安排,工作有秩序的良好工作机制。村里的调解员分组到户,划岗定责,确保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与此同时,规定每周一为例会和学习日,村里的调解员共同学习法律、法规和民调知识,研究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和措施。同时,采取张贴标语、广播宣讲、授课辅导等形式,在群众中广泛宣传民调知识,有效增强了乡亲们自觉学法、依法办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起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四五”普法活动中,我村每年坚持4次以上的普法教育,组织群众学习“四五”规定的普法内容,向群众下发《公民学法指南》、《文明市民读本》及相关辅导材料600余册,为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打下了良好基础。此外,我还带头组织群众修订了《村民自治章程》,出台了《村规民约》等八项规范性制度,并将制度内容公布上墙,便于学习。看到这些,村里65岁的王先亮老大爷动情地说:“法律、法规宣传得好啊,让我们长了知识,开了眼界,我们以后再也不会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闹着找上级领导了。”
三、抓早抓小,从源头预防,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农村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但加以仔细总结和分析,总有它的普遍性,规律性和预见性。因此,几年来,我努力带领村调委会成员把工作重点放在一个“防”字上,认真研究分析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摸索并总结出了“四季工作摸排法”,对一年四季可能发生的纠纷矛盾提前做出预测,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和措施,如春天是农闲时节,群众大都会忙着盖房砌墙,这时便会因建筑材料占道,水电供应紧张而出现纠纷,我便与调委会一起制定了有关制度,公平公开,一视同仁,从而将大量矛盾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农村因盖房而产生纠纷是很普遍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结果是伤害了邻里感情,造成双方背地里相互诋毁,形同陌路,长此以往,也就给村庄的安定埋下了隐患。针对这一现象,我及时召开了调委会成员会议,并吸引部分群众代表参加,一致决定村里以后无论谁盖房,都必须先向村里申报方案,然后由村调委会成员走访四邻,广泛征求他们对房屋高度,采光,排水等各方面的意见,达成共识后方可盖房。这一办法,不仅有效化解了不必要纠纷的发生,而且进一步促进了邻里关系,一人盖房四邻帮,大家伙有说有笑,互相帮助,其乐融融。
家庭矛盾,特别是赡养问题一直是农村纠纷问题的重中之重。我村75岁的王先忠老人,膝下有三儿一女,女儿很孝顺,对老人问寒问暖,每月都给老人家几十元生活费,但是三个儿子却都推三堵四,互相扯皮,不尽孝道,老人家非常寒心,一气之下就想将三个儿子告上法庭。我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将他的三个儿子叫到调委会,从亲情、法律、道德等多个角度苦口婆心地开导教育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历经三个多小时的“谈判”,终于取得了情至深处花自开的良好效果,三个人都深深地低下了头,惭愧地说:“王主任,是你让我们懂得了以后该怎样做人,我们哥仨以后一定尽心伺候老人,做个好儿子”,就这样,一场“老子告儿子”的风波终于平息了。
在多年的工作中,我还从村里的实际出发,重点排查因征地拆迁、修街扩道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由于防范到位,措施得力,一些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解决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我村没有一起集体访、越级访案件。
四、德法相济,多措并举,确保调解工作的成功率和有效率
八年来,无论是占地建房纠纷,还是夫妻不和矛盾,我都能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严格调处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不扩大,大不激化,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待。
“人心都是肉长的”,对于一般的民事纠纷,我采取情感性调解办法,靠“德治”解决问题,做到以人为本。去年五月份,村民王令新的妻子做饭时引起火灾,家里的两间房子及全部家当,被一把大火化为灰烬,夫妻俩都傻了眼,丈夫骂妻子太大意,做饭做得连锅都没了,妻子说丈夫是事后诸葛亮,净说没用的。小两口从斗嘴升级到动手,打得不可开交,最后竟闹着要离婚。我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来到他们家,由于两人当时都在气头上,我就一边劝和一边表示:“有我吃的,就有你们吃的,有我住的,就有你们住的,你们是崖南村的群众,村里和大家伙不会袖手旁观的。再说你们这样闹,正在上学的孩子怎么办。”这样,在夫妻俩的矛盾出现缓和的当天晚上,我便主持召开了村两委及调委会成员会议,征求了大家的意见,决定一是发动群众募捐,二是争取上级支持帮助。第二天,村里就为他们安排了住所,当乡亲们得知这一情况后,也都纷纷伸出援助之手, “大火无情人有情”,仅一天时间便为他们捐款8000余元,捐物上百件,被褥10多套,镇上领导也及时送来了3000元现金及面粉、食油、厨具等生活用品。看着一张张真诚的笑脸,望着一件件送来的物品,小两口感动的哭了半天都没能说出一句话,只是紧紧握住了我的手,一个劲地摇晃……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任何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必须严肃处理的。对于这样的矛盾纠纷,我采取依法调解的办法,靠“法治”解决问题,体现法律的公正性。2003年农历腊月二十三日,当我接到调解员李宝泉的报告赶到老李家时,看到由于几个儿女争夺房产过于激烈,李老汉正大吵着要跳楼,几个人都快拉不住了。人命关天,看到此情此景,我一个箭步上前拉住李老汉,对他的孩子们厉声说道:“老人都这样了,还闹腾什么,先把老人拉下来再说,还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吗?!。”几句话使老人安定了下来,儿女们也不再争吵。后来,在我的协调下,一家人终于达成了分房协议,并决定把房子卖掉。鉴于他们兄妹当时都互不信任,卖房和平分财产的任务也就自然落在了我的身上。为了彻底解决纠纷,我任劳任怨,从联系买主,卖房、收款、过户,一路办下来,2个多月后,李家一家人顺利拿到了钱,李老汉握着我的手说:“你解决了我多年的心病,让我能安享晚年了。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怎么感谢?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皆大欢喜就是对我最好的答谢了。”真的,仔细想想,纠纷矛盾是错综复杂,但解决方法应该是有章可循,关键是要适时用好“德、法”两个武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这样就能有效化解多种矛盾纠纷,实现民乐村安。
回顾多年的工作,自己深有感触,尽管调解工作对于个人来说也许是生气惹恼,甚至有时会让别人误会,遭到别人的嘲讽,但成功调解每一起纠纷后的欣慰也是常人体会不到的,既然大伙让咱干这个活,并且凭着个人的努力得到了乡亲们的认可,我无怨无悔,我真诚的希望自己的一腔热情执著和付出能换来更多家庭的幸福美满,能换来村庄的平安稳定,民乐村兴是我永恒的追求。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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