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务输出工作总结
2008-04-12 21:25:00 来源:人才网信息中心 作者: 浏览46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农村劳务经济的部署,我局是从2002年起正式牵头主抓农村剩余劳动力劳务输出工作的,特别是2004年中发1号文件和吉发1号文件出台后,结合省里开展“双百工程”,长春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十分重视,把它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大举措来抓,两年来,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并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农村劳务输出数量大幅度增加,行业、地域分布较为广泛。据统计2004年,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输出已达87万人次,超额完成了年度85万人的计划工作目标。在输出人员中,地域不断拓宽,呈现出境内境外相结合,省内省外相结合,当地转移和外出务工相结合的局面,在行业分布上较为广泛。二是农村劳务输出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从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到离土离乡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劳务输出正在由自发向有组织、由短期向长期、由市内省内向省外国外转变。有组织外出的农民数量占劳务输出的比例不断提高,有的乡镇已发展到以有组织输出为主;各地长期外出人员大量涌现,一些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已在城镇定居;出国劳务从无到有,人数不断增多。三是涌现了一批劳务输出的典型。在工作中,各地都发现和总结了一批具有不同特色的典型经验,如榆树市光明乡,农安县合隆镇、双阳区鹿乡镇等,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和会议进行广泛宣传,较好地发挥了典型引路和示范作用。
(1)加强领导通力配合,形成了劳务输出工作的新机制。
劳动力转移及输出是一项系统化工作,市委、市政府于2002年成立了长春市农村劳务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劳务经济的意见》,各县(市)区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了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教育、城建、民政、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了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各乡镇,都建立了劳务输出工作机构,设立专门办公场所,明确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落实了工作目标,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保证了劳务输出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完善劳动力转移输出的服务体系,规范劳务输出工作。
按照我局对劳务输出工作的安排和部署,2004年各县(市)区在劳务输出工作中,坚持继续完善网络体系,加强基础工作的基础上,对劳动力资源加强管理,全部建立“三册一表”档案,即,劳动力资源名册、输出人员名册、有输出愿望人员名册和输出情况统计表。做到了资源底数清、输出底数清、资源情况清、输出去向明,进一步完善了输出人员档案和劳动力资源档案,年初以来,我局结合规范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在全市各乡镇普遍建立了完善的工作组织网络和信息服务网络,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网络系统,有一些乡镇已经与我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系统联网,做到了信息共享,信息互换,及时收集和发布用工信息,使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提高,规范了劳务输出工作。
(3)以增强技能为重点,继续开展“千人培训工程”。
2003年开始,我市以提高劳务输出人员的技术水平为出发点,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开展了“千人培训工程”,即每个乡镇要免费培训1千人。2004年,我们继续开展了“千人培训工程”,并对培训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分解目标,落实责任,针对不同的培训内容,提供相应的培训资金和师资。首先,开展劳务输出人员基本常识、择业观念、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劳务输出人员的适应能力。其次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专业技能的培训,对国家规定的一些岗位工种进行了岗位培训,做到了持证上岗。积极探索并开展了“订单式培训”和“个性化培训”,开展了送知识,送技能,送岗位的“三送”活动,实现由体力型输出向技术型输出的转变。截止到目前,共培训农村劳动力20余万人。
(4)完善保障服务,切实保护劳务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
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搞好劳务输出工作的重要保障。农民背井离乡外出务工经商,处境比较艰难,特别是一些用工单位不同劳动者签合同,任意延长工作时间,有的无故拖欠、克扣工资,有的没有劳动安全卫生和职业危害等方面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比较突出。农民是弱势群体。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问题。因此,我局把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开展了大规模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虚假信息、私招滥雇以及欺农骗农现象,及时处理克扣工资、收取抵押金、扣押*等问题,积极为外出就业农民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劳务输出人员与当地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劳务纠纷争议时,劳动仲裁机构积极协调解决。进一步加大维权力度,我市在农民工准入方面已经完全放开限制,并明确规定了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优惠政策,我局2004年重点检查了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各部门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切实维护了劳务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
(5)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形成了良好的劳务输出工作的舆论氛围。
各级劳动就业部门及时与新闻部门沟通,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劳务输出工作,有针对性地宣传劳务输出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让农民转变思想观念,逐步转变长时间形成的小农经济意识,使农民真正理解致富奔小康的含义,通过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带动周围的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形成以点带面,以个人带动局部,以局部带动整体的氛围。鼓励农民积极走劳务输出这条路,改变以往的传统农业经济向新型的小康经济发展,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六、加强网络建设,形成了有效、快捷的信息沟通环境。我市的劳动力信息网络建设起步较早,随着劳务输出工wenmi.net作的开展,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信息网络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全市建立了“两级管理、四级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形成了全市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网络,覆盖整个长春地区,并且和国内有些地区实现了信息共享,从而实现了劳动力供求信息的有效沟通,及时、快捷地开展劳务输出工作,这项工作也是今后两年我们要逐步完善、提高的重要工作内容,通过加强网络建设,营造了良好的信息沟通环境、促进了劳务输出工作的开展。
七、大力加强劳务输出基地建设,创造劳务输出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
想要把劳务输出工作做好,就要依靠国际、国内两大市场,积极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实现我市农村劳动力的异地就业。为了搞好这项工作,2004年四月份我市组织所属各县(市)区到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和工作站,分别与宁波、深圳、广州、北京、大连等地建立了劳务输出基地.2004年7月,在全国部分大中城市劳动保障工作经验交流暨劳务输出(入)签约大会上,长春市又与青岛、烟台、上海虹口、镇江等地签署了劳务输出基地协议和劳务输出(入)协议,截止到目前,我市在外地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已达到12个,各县市区及各乡镇建立劳务输出工作站和联系点已达348个.通过建立合作,互惠互利的劳务输出基地,使我们掌握了越来越多的用人信息,为开展有组织、有规模的劳务输出奠定了基础。通过政府搭桥,部门协调,个人沟通等多种形式,构建了劳务输出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使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实现了异地就业。
搞好农村剩余劳动力劳务输出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1号文件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我市要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措施。我们要把深入抓好农村劳务输出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局的重点工作来抓,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力量,加大力度,采取积极措施,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力争做到一个增加,实现六个转变。一个增加,就是输出人数要有较大增加。到2007年使全市农村劳务输出的人数达到100万人,人均创收7000元。六个转变,就是劳务输出由过去自发性输出出向有组织、有计划方向转变;由过去盲目输出向政府指导、安全有序输出转变;由小群体向大规模转变;由季节性输出向常年性输出转变;由体力性输出向专业技能型输出转变;由简单劳务输出向带回资金、技术方向转变。使我市的劳务输出工作实现一个跨跃性发展。具体措施是:
一是抓领导,落实责任。首先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到各县(市)区、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层层建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做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当地农村经济年度发展计划和长期战略规划,同时,要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在今后的3年中,每个县(市)区劳务输出的人数要以6%的幅度增长,确保到2007年全市劳务输出的总人数达到100万人的工作目标。市里要把各县(市)区劳务输出工作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到劳动保障工作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各县(市)区劳务输出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好,按照工作职责范围,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对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奖励,乡镇由所在地党委和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
二是抓信息,落实就业岗位。要全方位发动社会力量,大力收集劳务用工信息。结合我市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三条劳务用工信息网络。第一条是建立起以劳动保障部门为主体的劳务用工信息网络。要依托劳动就业信息网站,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上下贯通、覆盖全市劳动用工信息网络。具体办法是,采取市里投入一块资金,乡镇自筹一块资金的措施,力争在2005年前使乡镇一级劳动保障办事机构全部配齐微机,并同市中心劳动力市场联网,搞好劳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和发布,及时将劳务信息传递到基层和农户。各级劳动部门,特别是市劳动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劳务输出工作力度,争取在两年内积极实施“102030”工程,10就是在境外建立起10个劳务输出基地,拓展劳务输出的境外领域,20就是同全国20个重点劳务输入城市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工作协作关系,及时掌握对方使用农村劳动力的信息,组织我市农村劳动力到这些城市务工经商,并请协作城市的劳动部门协助我们做好相关工作,解决好农村劳务人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30就是争取使本市的劳务输出人员在境内境外建立起30个具有自己品牌特色的劳务输出队伍,打入国内外市场,抢占劳务输出基地。第二条是建立起社会职能部门的劳务用工信息网络。重点是发挥政府有关部门、商会、驻外办事机构、外经贸公司的作用,通过建立劳务用工信息互换关系,在域外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和工作站。聘请专兼职信息员,实行有偿服务方式,广泛收集各种劳务信息,把劳务输出纳入招商引资活动,扩大劳务输出的范围和领域。为落实上述措施,市劳动保障部门近日将专门同北办、广办、深办等驻外机构沟通联系,建立热线联系,随时掌握外地用工信息。第三条是建立在每个乡镇和村屯都建立起一条民间的劳务信息网络。由各乡镇村屯依靠亲朋好友,老乡同学战友的人缘地缘关系,自然建立和形成起劳务用工信息网络,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掌握用工信息,依靠投亲靠友,以老带新的方式,带动劳务输出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是抓管理,防止倒流。针对影响农村劳务输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在加强管理方面要突出解决好三个问题。首先是落实好各项政策。对已经外出务工的人员要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输转结合、以转促输出。推动土地的规模经营和人员的规模基础。尽快建立一支劳务输出经济人队伍,把我市劳务经济做大、做好。其次是要严把出口关,凡是劳务输出人员在一个企业超过20人以上的,输出地的主管部门都要事先对用工企业的资质、生产经营状况、劳动安全卫生、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在各方面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方可组织劳务输出;凡是输出人员在一个城市超过1000人以上的,当地政府都要建立劳务输出联络处,配备专职人员,协调涉及劳务输出人员切身利益的相关工作。不足1000人的,也要指定有关部门派专人定期考察走访,及时帮助解决农工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第三是搞好维权服务。各用人单位对农工必须一视同仁,不得搞歧视政策,做到同工同酬,在*上、经济上、社会地位上享有同正式职工的同等待遇。逐步实现城乡就业一体化制度。对劳务输出人员与当地用人单位发生较大劳务纠纷争议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出面协调解决,司法部门也要开展法律援助行动。通过上述措施,努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安心在外务工,敢走、会走、能走和走好,防止出现倒流现象。
四是抓培训,提高专业技能。要在今年全市开展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千人培训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争取由现在的每年培训1千人,发展到2千人。充分发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培训基地作用,根据农民的培训意向,继续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岗位”的三送活动,在此基础上,我们要结合当前农民的实际需要,扩大“订单式培训”和“个性化培训”,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就业提供技能支持。
五是抓调控,发挥本市城镇吸纳农村劳动力能力。据调查,目前,我市每年使用农村劳动力20多万人,其中,有五分之二源于外埠,因此,还有很大潜力可以利用。我们准备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各类企业使用农村劳动力的宏观调控,拟于下半年对全市各类企业需使用农村劳动力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并做好相关的规定,凡是需要使用农村劳动力的企业,除特殊工种外,在保证企业专业工种需要的前提下必须经过市劳动就业部门的统一调剂和匹配,企业也要就地就近的吸纳本市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全市经济发展,带动劳务经济深入开展。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县(市)区劳动力市场的作用,各级劳动力市场都要专门开设为农民工求职登记和推荐介绍用工岗位的窗口,定期为农民工举办专场劳务交流大会,对进入市场的求职人员,要打破户籍界限,城乡界限身份界限,人员身份界限,通过劳务输出工作,逐步建立和形成全市统一开放、面向城乡的大市场,大就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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