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教师公告
根据省委“两创”总战略及建设“港航强省”的重大决策,加快打造舟山海员培养基地,加快培养海洋经济人才。依据《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舟人劳社公〔2007〕167号)要求,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专业和岗位
招聘专业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备注
航海技术 专业教师 8 本科及以上 09年应届毕业生
轮机管理 专业教师 5 本科及以上 09年应届毕业生
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09年应届毕业生,船电方向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吃苦,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36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
三、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2月4日—12月11日(填写好《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发至renshichu@post.zimc.cn),资格初审时间:2008年12月12日。
资格初审地点: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四楼组织人事处。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寸彩照1张,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2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报经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试时间、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08年12月13日上午(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教师类考试内容分为专业理论和专业实操两部分,成绩各占总分的60%和4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一般按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替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核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就业协议舒,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 0580-2095012方老师
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00八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