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
2018-06-14 10:04:42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罗娟 浏览46次
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 不会影响退休人员待遇
今天,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如何实现“调剂”?制度能解决当前养老金的哪些问题?会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影响退休待遇?基金按什么标准上解和下拨,各个省区市如何做到公平合理?今天,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及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上解比例从3%起步,均衡地区养老负担
人社部数据显示,经近30年的改革,我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现了省级统筹。但是地区间养老保险抚养比的差距在扩大。广东去年的结余超过1000亿。辽宁、黑龙江等一些省份的基金运行面临很大压力,已经出现了当期的收不抵支。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主要目的是确保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安全可持续发展,均衡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的负担,逐步完善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游钧介绍,中央调剂基金是由各省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按照各省职工平均工资的90%和在职应参保人数作为计算上解额的基数,现在制度设计上解比例从3%起步,以后逐步提高。
“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高、参保职工和就业人数多的省份上解的资金也多,离退休人数多的省份得到的拨付资金也多。”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制度的内在机制,实现养老保险基金在养老负担相对较轻省份和养老负担相对较重省份之间的调剂,能达到东部沿海省份支持中西部和老工业基地省份的效果,增强了养老保险制度整体抗风险能力。
这名负责人表示,各省市上解数额的多少主要取决于上解工资和在职应参保人数这两项指标。
“上解工资按照各省份职工平均工资的90%计算。”这名负责人表示,使用各省份职工平均工资,与使用全国平均工资相比,更能体现各地经济发展的因素,工资水平高的地区,上解额也会相应高一些,有利于实现基金调剂目标。同时,考虑到目前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数占总参保人数的比重约1/4,这部分人员缴费基数相对偏低,按照职工平均工资的90%左右计算上解额,更符合各地实际情况。
这名负责人介绍,应参保人数起步初期暂按企业就业人数和参保人数平均值核定,随着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推进,对在职应参保人数可逐步过渡到以覆盖常住人口的全民参保计划数据为基础核定。在资金拨付方式上,游钧介绍,中央调剂基金实行以收定支,即当年筹集的资金全部拨付到地方。拨付时根据筹集调剂基金的总额和全国离退休人数计算人均拨付额,然后再乘以各地离退休人数来拨付资金。
“总的思路和想法是对那些贡献的省份不能‘鞭打快牛’,又不能使一些地方产生依赖想法。”游钧表示。
不增加负担,不会提高养老保险缴费,不影响退休待遇
针对社会公众关心的企业和个人负担与待遇是否会发生变化的问题,游钧明确表示,实施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不会提高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更不会影响到退休人员待遇。
他说,中央调剂基金由各省的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作为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仍然按照现行政策执行,不需要额外多缴费。
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主要是在省际之间进行资金余缺的调剂。游钧将其形容为“前台不动、后台调整”。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总量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不会增加社会整体负担、不会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后,不改变现行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和调整办法,所以它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个人待遇。”游钧强调道。
游钧指出,一些上解资金额大于得到拨付额的“贡献省”,其普遍的养老负担较轻,基金结余较多,支撑能力较强,所以调剂后不会影响这些地方当期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而一些得到拨付额大于上解额的“受益省”,能通过调剂缓解基金的支付压力。
因此,通过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能够增加养老保险制度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各地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就更有保障了。
针对公众担心的安全问题,游钧表示,中央调剂基金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纳入中央级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专户,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下一步,人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调剂基金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中央将继续加大补助地方养老金
“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如果各个地方都想着少缴多得肯定加大运行风险,与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非常重要。”游钧介绍,《通知》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和具体的激励约束机制。
一方面,在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内在机制设计上体现了激励约束,上解的资金根据核定的上解工资基数和上解人数计算,与各地实际征收的基金的多少并不挂钩。所以各地经过努力扩面征缴,多征缴的资金可以留在本省使用,体现了对地方扩面、征缴工作的鼓励,同时拨付时要对各省的离退休人数进行核定,对各地基金支出管理不到位的地方要体现约束。
另一方面,明确了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责任。中央政府的主要责任是,给各地中央财政补助和拨付中央调剂资金。自1998年以来,中央财政对地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持续给予补助,并且每年补助力度都在加大,去年补助额达到4400多亿,今年还要增加,对各地确保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给予了有力支持。
对于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后,中央财政补助会不会改变或减少,游钧明确表示,中央财政对各地的补助政策和方式不变,不但不会减少,还会继续加大对地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所以中央政府的责任和地方责任是清晰的,中央财政要给予地方补助,省级政府仍然要承担扩面征缴、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主体责任。
《通知》明确,各地在实施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制度之前累计结余原则上都留存地方,用于本地区养老保险基金余缺的调剂。同时,还要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各省的扩面征缴、确保发放、严格基金管理、落实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等情况列入省级政府工作责任考核内容。
至于具体办法,游钧指出,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出台。
责任编辑:wang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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