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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在《政策法规》频道总共搜索到[49384条]同类信息

员工拒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员工拒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周某于2017年3月1日进入一家电子元器件公司(下称公司)工作,双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7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周某身体不佳,自劳动合同签订后一直处于病假状态。2017年8月8日,一家新单位核准设立,周某为其法定代表人,务为执行董事。2017年8月21日,公司以周某违反公司相关规定为由解除双方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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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被隔离 用人单位能否以此解除劳动合同

工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被隔离用人单位能否以此解除劳动合同?案情简介:劳动者王某系某大型超市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2020年2月1日,其在为其母亲配药过程中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患者有密切接触,次日,社区对其进行了居家隔离。王某第一时间向用人单位进行了汇报,表示自己已被隔离,无法在2月2日后继续上班。2月16日,王某被取消隔离,并于次日到超市报到,但超市表示因...[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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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承诺不缴社保,事后却以此为由提出辞并主张经济补偿

劳动者承诺不缴社保,事后却以此为由提出辞并主张经济补偿,能否支持?【案情简介】王某是某市A制衣公司的制衣操作工,2015年3月入后,王某为了多挣钱,向A制衣公司出具了承诺书,其承诺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之后,A制衣公司每月向王某多支付500元作为社会保险补贴。2020年6月,王某与车间主管发生口角。2020年7月,王某向A制衣公司提出书面辞,辞理由为A制衣公司未依法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随后,王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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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期间工资是否属于专项培训费用

【案情简介】2013年6月1日,张某与某体检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体检公司工作。2014年7月3日,张某与体检公司签订培训协议,该公司安排张某到\'外地参加一年专业技术培训。培训协议约定:由体检公司支付培训费、差旅费,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正常支付张某培训期间工资;张某培训完成后在体检公司至少服务5年;若张某未满服务期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体检公司在培训期间所支出的所有费用支付违约金。培训期间,体检公司实际支...[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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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

【案情简介】2013年7月,乐某入某银行,在贸易金融事业部担任客户经理。该银行与乐某签订了为期8年的劳动合同,明确其年薪为100万元。该劳动合同约定了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约定乐某须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即离后不能在诸如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从事相关工作,竞业限制期限为两年。同时,双方还约定了乐某如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赔偿银行违约金200万元。2018年3月1日,银行因乐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与乐某解除了劳动合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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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可以协商延长吗?

       原文标题:试用期可以协商延长吗?小张入一家保险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8000元,转正后月工资为12000元。两个月之后,公司认为小张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业务也不够熟练,不满足转正条件,于是召开了一个评审会议,会议决定对小张的试用期延长一个月,小张对公司指出的他存在的业务问题和试用期延长决定都表示接受。又过了一个月,公司认为小张...[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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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参保女工三孩可报销生育费啦!

中办、国办日前印发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群众期盼配套支持政策尽快出台,及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国家医保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印发了《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部署当前三孩生育保险待遇落实工作。《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将参保女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按规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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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公司怎么样,看发工资时间就知道

原文标题:一家公司怎么样,看发工资时间就知道最近有个新闻让人特别吃惊。莫某是深圳市某公司员工,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在每月20日发放上月工资。莫某以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双方因此发生争议,案件经过仲裁和两次审判,最后,深圳中院认为公司属拖欠工资,判决公司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为54481.7元。没想到在深圳,...[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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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称“直通车”评审办法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探索完善特殊优秀人才认定标准,进一步畅通高级称直接申报渠道,助力浙江全球人才蓄水池建设,我们研究制定了《浙江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称“直通车”评审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7月20日浙江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称“直通车”评审办法第一条  为贯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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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

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8645元,比上年增加8991元,扣除价格因素增长6.5%;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0521元,比上年增加4138元,扣除价格因素增长4.9%。2020年非私营和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分行业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行  业非私营私  营合  计10864560521农、林、牧、渔业8064148773采矿业8180360578制造业848105933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5597867602建筑业660945...[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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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规范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我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组织编写了《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要加大《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宣传力度,指导有订立电...[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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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工作要求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浙江未来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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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将修正员工工资支付条例(附修正详情)

2021年深圳将修正员工工资支付条例(附修正详情)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用工方式也在不断改变。《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修正案(草案)》27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不定时工作制员工或将不适用关于加班工资的相关规定。        延长工资支付期限        本次条例的修订,重点解决现行条例实施过程中劳资争议较多的问题,从而促进劳动关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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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与同事争吵互殴受伤,最高法院:算工伤!

  原文标题:因工与同事争吵互殴受伤,最高法院:算工伤!刘伟系四川建工总公司员工。2014年12月19日,刘伟在工作过程中与塔吊指挥人员刘原栋发生争执并相互斗殴,后刘原栋用匕首将刘伟眼部刺伤致左眼球破裂伤。刘原栋故意伤害案经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5)高新刑初字第147号刑事判决书,以刘原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2015年7月15日,成都市人社局根据刘伟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430号《认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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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法规名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索引号00248503X/2021-00298发布机构省人力社保厅统一编号ZJSP13-2021-0006法规文号浙人社发〔2021〕27号主题分类有效性体裁分类发布日期2021-06-26法规正文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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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6部门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精神,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强化灵活就业服务保障,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鼓励发展个体经济(一)放宽市场准入。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仅通过互联网平...[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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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合同到期应顺延

  原文标题:停工留薪期合同到期应顺延案情 小周和所在公司去年3月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去年12月份,他在车间工作中被机器压伤了腿,被认定为工伤。后来,小周一直在接受治疗,但在今年3月,他接到了公司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通知,这让小周又伤心又愤怒。  等到4月中旬停工留薪期满,他被评定为六级伤残后,小周马上来到公司,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并补发停工留薪期待遇。公司却表示,他评定伤残等级后,用人单位该支...[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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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校毕业生来舟就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校毕业生来舟就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新区)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更大力度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舟就业创业,不断提升城市发展活力,全力助推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舟山”,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生态加快打造海洋经济人才新高地的意见》(舟委办发〔2019〕81号)精神...[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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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

  原文标题: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发布岗位需求近千万                                      推出四个特色专场      岗位速递: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进入第二周,各地人社部门以及社会参与主体持续加力,招聘规模不断扩大,覆盖范围逐步拓展。截至5月21日,已有49万家用人单位发布岗位需求992...[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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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作用,更加有效地稳定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坚持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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