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
2008-04-12 21:27:00 来源:人才网信息中心 作者: 浏览46次
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漾濞彝族自治县以来,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全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力地促进了民族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呈现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可喜局面,1999年我县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多年来,县民宗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有关宗教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宗教活动正常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
民族宗教工作在全县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历届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民族宗教工作。一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的学习宣传纳入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必学内容,反复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县领导时常关心民族宗教工作,定期不定期听取民宗局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把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纳入全县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考试、知识竞赛,把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三是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举办培训班进行学习、宣传、教育,使全县各级干部了解掌握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在全县开展“三基本知识”(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知识)、“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的相互离不开)、“四个维护”(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宣传教育;在全县12所中学、25所小学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开设《民族政策常识》、《民族常识》课程,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2004年度受教育学生8000人,教师994人。几年来,共培训各级各类干部5期200余人;召开民族传统节日座谈会10次,参会200余人。四是认真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及县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千方百计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也要靠发展。多年来,县民宗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1996年至今,争取民族专项资金500多万元,实施人畜饮水、道路、教育、科技、架设输电线路等项目,帮助民族地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步伐。一是解决人畜饮水困难2件,受益1500余人,500余头(只)牲畜;架设输电线路5件,受益1200余人;路、桥4件,受益5000余人;科技培训20期,参训万余人次。二是积极主动与县农业局配合,在全县3镇4乡19个村委会40多个自然村推广电脑农业专家系统工程,推广面积达80%。几年来,共召开现场技术培训会305场次,参训1.6万人次,发出小麦、水稻、玉米指导卡1.1万份,全县累计推广面积近30万亩,累计增加产量900多万千克,产值900多万元。三是长期以来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密切配合,一直把山区少数民族文教卫生事业发展作为民族工作重点之一来抓。积极向省州民宗部门争取资金,共投资40多万元,帮助解决教育、卫生方面的困难。四是重视民族文化的发展和搜集整理工作,编辑了《漾濞民间文学选(第一集)》,整理出版了《云南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漾濞彝族自治县资料卷)》,并经常与文化、体育等部门合作组织开展民族文艺体育活动,使少数民族民间传统歌舞活动广为普及。其中,传统的民族射弩比赛,历年都有优秀选手被选拔参加州省乃至国家级的运动会比赛。漾濞的射弩选手一直是大理州民族射弩队的主力,在历届省州民运会上夺金挂银摘铜,创造优异成绩,为家乡民族争得了荣誉;五是注重宗教工作,加强对场所的管理,在认真贯彻“四句话”的同时积极帮助场所改善环境,开展正常活动。
三、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我县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县、乡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人民政府联系分管领导兼任领导组长、副组长,每年都要层层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狠抓落实。一是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民族团结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逐一落实;三是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在哪里发生就在哪里解决的原则,不把不是民族问题的事往民族问题上拉,不把不是宗教问题的事扯到宗教问题上,不把问题扩大化;四是充分相信和依靠基层组织,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五是注意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伤害民族感情和对宗教的感情;六是重视平时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各族人民学法知法守法,并经常与民族宗教界人士交心谈心,建立友好感情;七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的创建活动,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以点带面,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多年来,全县没有发生过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纠纷和矛盾。
四、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
长期以来,我县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将其视为做好彝县工作的关键,县民宗局积极配合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方面,迈出了很大的步伐,一大批优秀中青年同志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目前,全县共有干部86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714人,占82%。处级干部(包括下派挂职)4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5人,占63%,科级领导干部295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21人,占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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