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二)
2008-04-12 20:02:00 来源:人才网信息中心 作者: 浏览46次
____________[ ]号 ________________(接受转送机关): ______(申请人)不服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依法已予受理。我们认为,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______________(不合法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七条和其他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材料转去,请予审查处理,并望回复。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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