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文化系统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要,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意见》(定委办〔2006〕43号)以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精神,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化业务干部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经费形式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户籍 |
专业要求 |
备 注 |
区文化馆 |
全额事业 |
文化业务干部(去乡镇街道工作) |
7 |
大专及以上 |
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 |
艺术类专业(获地市级以上文艺创作或表演奖项证书的专业不限) |
35周岁以下;在本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文艺团体工作满3年及以上人员户籍不限。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年龄18-35周岁(1992年7月16日至1975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招聘计划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处分期间或虽未规定处分期限,但受警告处分未满6个月,受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未满12个月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6日。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26日- 7月27日(共两天),每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定海区昌国路61号),咨询电话:0580—2027783、2037438。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证书、证明等有关资料(均需原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好《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社会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盖章),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考试通知书(领取考试通知书时间另行在定海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上[以下简称招聘网站]通知)。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经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时间、内容
考试采用面试和专业技能(特长)考试的方式进行。先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即予淘汰。
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面试结束后进行专业技能(特长)考试。专业技能(特长)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计划1:3比例的,经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考试时间初定在2010年7月31日(具体时间以《考试通知书》上为准)。
五、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专业技能(特长)考试成绩占总成绩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技能〔特长〕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在专业技能(特长)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定海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
www.zsdhrl.gov.cn)、定海区政府门户网站(
www.dinghai.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定海区投诉中心0580—8260076,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舟山市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