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的公告
2008-11-21 09:36:00 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网信息中心 作者:小杰采编 浏览46次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普陀区东港街道城市社区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服务意识强;
2、女性,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8 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有城市社区基层工作经历;
3、招聘对象为普陀区户籍、在东港有固定居所的人员;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熟悉社区工作。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体检,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地点:11月 24 日—— 25 日,普陀区东港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3805080。
2、报名办法: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同时填写报名表。
3、考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笔试。面试成绩占总分50%。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取6名(不足6名,按实际数确定)参加笔试。
(2)笔试:面试入围者参加统一考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普陀区情、东港街情、社区工作实务、 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等。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
(3)面试及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
考察对象按照面试、笔试综合得分确定4名,经考察(占总分的10%)并体检,择优聘用2名。考察、体检按有关规定进行。
三、聘用办法
1、考试、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2、聘用人员享受专职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陀区东港街道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办事处
2008年11月 18 日
责任编辑:xie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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