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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在《政策法规》频道总共搜索到[8710条]同类信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策部署,适应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充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根据宪法,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一、同步启动延迟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用十五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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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高人民法院2023-12-12 18:39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提出“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为切实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统一法律适用,本院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为确保司法解释高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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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4月30日起施行。)法释〔2001〕14号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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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用工认定

最高法院民一庭: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用工认定(2021)      2021-07-01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最高法院出版物《人民司法》2021年第7期          附件:      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用工认定问题,司法实践中仍有争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32条对此作了规定。准确理解这一条,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关于与依...[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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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答记者问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答记者问 近日,人社部修订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以下分别简称《办案规则》、《组织规则》)。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修订两个规则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修订《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请您介绍一下背景情况。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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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4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部令第34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已经2017年4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2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部长 尹蔚民2017年5月8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下简称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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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 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 有关问题的意见(一)2022-02-2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人社部发﹝202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要求,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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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3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部令第33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已经2017年4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2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部长 尹蔚民2017年5月8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下简称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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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医疗期? 法院: 两者不能划等号!

    【案情简介】     李某系A公司员工,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    2023年8月15日,李某到医院就医,花费诊疗费168元,该院出具《诊断证明》载明“腰部软组织损伤、建议休息3天”,A公司核准病假3天。2023年9月1日,A公司向李某出具《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因双方劳动合同将于2023年9月30日到期,决定不再与李某续签合同。次日,李某向...[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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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关于印发《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嘉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四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嘉公积金委〔2020〕2号)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废止。嘉兴市住房公...[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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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 将向单位追责! (附:10种人可不用缴社保)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01.员工拟定了放弃社保声明,单位还需要缴纳?需要。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雷打不动的义务。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本身就是反法律规定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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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挂靠员工受伤,挂靠单位承担主体责任。

      2020年6月,王某某雇佣张某为其自有重型自卸货车的驾驶员,该车挂靠某运输公司从事货物运输并对外经营。2020年7月,张某按王某某安排,驾驶车辆到指定地点装货过程中因驾驶不慎致使左肩部受伤。2021年7月,经当地人社局调查认定张某所受伤为工伤。同年9月,张某被鉴定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180日。后双方因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张某因不服仲裁裁决,遂诉至法院。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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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入职后,单位没有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

   【基本案情】     丙市A家政服务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当地一家新兴的专业从事家政服务的企业。随着该公司在各平台的宣传起势,A公司的订单越来越多。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该公司在2021年5月10日招聘了十余名家政服务员。由于业务繁多,该公司人事处工作人员与应聘成功的劳动者口头商量好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相关事宜后便安排他们到岗工作,并未立即与他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6月2日,应部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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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篇

1.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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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发布: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20条解答

1、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间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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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 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落实国务院2023年重点工作分工要求,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一)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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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

《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是为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上海市实际,制定的条例。  《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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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印发《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名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索引号 00248503X/2022-07966发布机构 省人力社保厅统一编号 ZJSP13-2022-0018法规文号 浙人社发〔2022〕91号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有效性 有效体裁分类 通知发布日期 2022-12-26法规正文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有效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防范和制止各类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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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愿弃缴社保,不可以!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既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的权利也是双方共同的强制性义务双方均无权免除对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不算小账,不计小利,不听一家之言……@劳动者 @企业都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种承诺书你见过吗?有的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会要求员工签订这样一份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书遇见这种情况请果断拒绝!还有的员工为了少缴社保,多拿工资主动交上承诺书,放弃社保要求公司将社保转成工资支付给自己看起来挺美,拿...[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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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要注意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除①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②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 用人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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