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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在《五险一金》频道总共搜索到[26670条]同类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办发〔2024〕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10月19日 (本文有删减) 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持政策体系 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 为健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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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统一规范失业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统一规范失业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36号)要求,现就进一步统一规范我省失业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失业保险金(一)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含社会保障卡,下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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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商业贷款按月冲还贷等政策的通知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还贷压力,持职工住房贷款合理需求,经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相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职工申请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贷款部分),不再需要留存保底余额。本政策出台前留存保底余额职工的原保底部分金额可每月冲抵还款金额。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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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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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已经2023年7月21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总理 李强2023年8月16日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优化社会保险服务,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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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预住院医保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各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医保基金运行绩效,减轻参保患者就医负担,结合医保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以下简称按DRG付费),现就做好择期手术患者预住院医保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预住院主要内容本通知所称预住院,是指针对部分疾病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经综合评估符合住院手术指征、行择期手术治疗的参保患者,可按规定程序先行办理预住院手续,将术前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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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2023.5.1施行)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9号公布    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的受理、办理等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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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丽水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中心及时联系。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3月29日电子邮箱:lsgjjxx@126.com联系电话:0578-2051609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3月20日关于进一步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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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名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索引号 00248503X/2022-07940发布机构 省人力社保厅统一编号 ZJSP13-2022-0016法规文号 浙人社发〔2022〕85号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有效性 有效体裁分类 通知发布日期 2022-12-07法规正文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局)、医保局:为贯彻落实《中...[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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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台社保有关基数政策的通知

法规名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索引号 00248503X/2022-07932发布机构 省人力社保厅统一编号 ZJSP13-2022-0017法规文号 浙人社发〔2022〕86号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有效性 有效体裁分类 通知发布日期 2022-12-01法规正文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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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3亿元失业保险稳岗资金下发 加力稳企业保民生

持市场主体纾困减压、稳岗扩岗,今年以来,我国连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施力度,向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新数据显示,1至8月份,各地已向1120.1万户次企业发放稳岗资金646.3亿元,为稳企业、稳就业、保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积极就业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今年以来,为进一步缓解疫情对企业的影响,我国将中小微企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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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积金贷款时间间隔等政策的通知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取消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上次公积金贷款还清后间隔3个月的时间间隔要求;职工还清上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单方缴存公...[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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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征求《舟山市医疗保障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全面完善我市医疗保障政策制度,合理提升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我局代拟了《舟山市医疗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6月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反馈情况,我局对《舟山市医疗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作出修改和完善,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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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持政策全解读

01第一条“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并制定补缴方案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也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Q1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申请条件?需提供哪些材料?2022年12月31日前,企业因受疫情影...[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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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

一、申请条件在我市连续正常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的丽水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所需材料1.缴存人身份证原件;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3.缴存人银行结算账户原件;(建议使用建行卡)4.缴存人到中心填写的《丽水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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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国减收缓缴失业保险费715亿元

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失业保险具有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22日在人社部2022年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两轮助企纾困稳岗位保民生政策。上半年仅降费率和缓缴一项,就减收失业保险费715亿元。据桂桢介绍,今年在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叠加实施对5个特困行业企业、17个困难行业的困难企业以及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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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新规出台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7月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统一规范参保人外地就医备案、基金付、协同业务等细则,将对每一名有外出就医需求的参保人产生重要影响。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简单来说,就是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异地就医前,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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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积金异地贷款额度的通知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全面落实异地贷款政策,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经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自2022年7月15日起,我市公积金异地贷款额度调整至与本地缴存职工一致。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7月11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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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各定点医药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提升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障待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扩大生育保险参保覆盖面。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无雇工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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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法规名称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索引号 00248503X/2022-07724发布机构 省人力社保厅统一编号 ZJSP13-2022-0012法规文号 浙人社发〔2022〕52号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有效性 有效体裁分类 通知发布日期 2022-07-11法规正文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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