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天津市西青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
为改善天津市西青区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加快天津市西青医院三级标准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为天津市西青医院公开招聘37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考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招聘小组向学校了解情况,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写出考察意见。对考察合格人员,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如果有岗位空缺,由招聘小组研究是否需要递补,如需要递补则在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体检
现场招聘工作完成后,由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在天津市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在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察、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
(七)公示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和西青人才信息网(www.xqrc.com.cn)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对非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进行真实性检验,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对其证书进行真实性检验,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担负,验证合格后,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验证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22-27923979
监督电话:022-27392297
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局
考试辅导资料 : 2013年天津市医疗卫生系统招聘考试(医学基础知识))题库正版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