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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经营师资质认证有关问题的解答

 

 

一、经营师的含义是什么?

答:经营师是指在企业中在经营管理岗位上具备组织、策划、运作的经营能力,并能运用经济学、管理学、营销学等相关理论学科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解决经营中的难题,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专业资格人才。经营师资质认证的目的是培养“市场需要、社会认可、与国际接轨,适应企业经营管理需求”的专门人才。

二、经营师的英文翻译是什么?

答: 经营师的英文翻译是China Commerce Operating Manager,缩写为CCOM,是受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

三、我国目前资格证书分类情况如何?

答:我国国家资格证书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人事部颁发的证书,此类证书主要是各类通用性较强的职称证书,如经济师、工程师等。

第二类为劳动部颁发的证书,此类证书主要是以技术等级为主的《职业资格证书》,如电工、钳工等。

第三类为国家部委立项、并授权全国一级协会或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此类证书主要是针对各行业专业特点设置的专业证书。

四、经营师资质证书是属于哪种类型的证书?

答:经营师是由原国家商业部和劳动部联合立项,并由原国家商业部、国家国内贸易部在不同时期管理的业务技术职务证书,是对流通领域内从事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员的资质认证。国家国内贸易部、国家国内贸易局机构改革后,现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归口管理,属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五、经营师资质认证颁发什么证书?

答:学员经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评审认证合格后,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发相应级别的《经营师资质证书》。证书加盖“中国商业联合会”印章及“中国商业联合会资质认证专用章”,同时加盖中国商业联合会会长何济海(原国家商业部副部长、国家国内贸易部副部长)的签名章。证书长期有效,全国范围通用,采取注册登记的管理办法,可在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中国经营师官方网站查询。

六、中国商业联合会是什么性质的机构?

答: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政府行政机构的职能发生转变,中国商业联合会是由原国家商业部、国家国内贸易部转制,于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主要有三方面特点:

1.由原国家部委转制成立;

2.是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结构的全国性行业组织;

3.具有政府部门委托的行政业务和行业管理职能。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都成立了商业联合会(或商会、商业总会),均是由当地的原商业厅、贸易厅等政府组成部门转制成立。

七、中国商业联合会对代管39家全国性专业协会有哪些职责?

答: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研究[2004]834号”文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国商业联合会对代管协会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向代管协会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国资委及有关部门的文件、会议精神等。

2.监督检查代管协会、事业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受理查处代管协会、事业单位及副局级以下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3.负责代管协会、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代管协会的设立、变更、注销和申请社团编制以及年检的前期审查并向国资委报告意见。

5.协助国资委管理与指导代管协会、事业单位的公开出版物。

6.负责代管协会和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审查、批准代管协会按章程提出并报送的秘书长以上人选和法定代表人。

7.使本协会及代管协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副部级以上领导人员)临时出国(境)任务审批权、护照签证自办权、邀请外国相关人员和民间组织及副部级以下官员来华签证通知权;负责本协会及代管协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赴台的审核、报批。

8.协助国资委做好对代管协会和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和国有资产日常监管工作。

9.承担国资委委托的其他事项。

八、经营师的政策待遇有何规定?

答:经营师属于行业专业资质,随着国际惯例,行业资格证书在社会上推广面较大,越来越引起各方面的重视。经营师的政策待遇雷同其他行业资格,由各地、各单位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根据情况自行制定。

九、经营师资质认证的市场价值及依据何在?

答:1.对于大部分想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经营人才来讲,通过经营师资质认证,获得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发的(助理、中、高级)经营师资质证书,可作为应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经营管理岗位职务的重要参考依据。该证书统一注册登记,全国范围内有效。

2.我国的经营人才供不应求的状况由来已久,而高级经营人才则更是经常告缺。目前全国各地通过经营师、高级经营师考评的人数与实际需求相比比例较小,人才缺口相当大。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指出:“继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落实用人单位聘任权。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职业资格的统一管理。构建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制度体系”。

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指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

 “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以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为重点,研究制定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行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加快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积极探索资格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发展和规范人才评价中介组织,在政府宏观指导下,开展以岗位要求为基础、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国际互认。”

5.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密切结合。”

“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

中国商业联合会经营师资质证书的推行,必将促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纲要及决定的实施。

十、申报经营师资质认证需要什么条件?

高级经营师:从事经营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通过经营师资质认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营业绩显著或获得重大表彰的大中型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可不受以下条件限制),可申报高级经营师资质认定:

(一)大学专科或同等学历,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八年。

(二)大学本科或同等学历,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五年;

(三)获硕士学位,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三年;

(四)获博士学位,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二年。

经营师:从事经营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经营师资质认定:

(一)高中毕业(含职高、中专、技校),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三年;

(二)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二年;

(三)取得高级工证书,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助理资质证书,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二年。

助理经营师:有志于从事经营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学历者,可以申报助理经营师资质认定。

十一、经营师资质认证要经过哪些阶段?

答:经营师资质认证包括培训、考评、认证三个阶段:

1.培训阶段——申报者完成规定课时的相关专业理论学习(学习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助理经营师完成全部课程约76课时;中级经营师完成全部课程约104课时;高级经营师完成全部课程约136课时)后,参加统一考试,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试阅卷工作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2.考评阶段——考评是为认证提供依据的重要方式,是保证认证质量的重要一环。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评:

论文撰写与答辩——要求学员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高级经营师为5000—8000字)的论文。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聘任专业主答辩老师在审阅时准备2—3个问题,进行答辩,并写出综合评语。论文答辩评定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工作业绩总结——学员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写一篇2000字左右、近三年经营工作的业绩报告。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聘任专业主答辩老师根据业绩总结评定成绩。工作业绩、经营能力占总成绩的20%。

素质测评——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组对学员职业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专业测评。素质测评占总成绩的20%。

3.认证阶段——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有关专家、教授统一评审、认证。

十二、为什么要实行学历文凭和资质证书并重的政策?

答:学历文凭是受教育者的综合文化素质和教育水平的反映,它是公认的唯一的文化程度的凭证。单一的学历文凭制度,导致了我们的教育成为一种身份教育和精英教育,引导求学者单纯追求大学文凭,引导求学者单纯追求升学率,至于求学者是否真正学到了实际有用的知识和技能,反而不为人们所重视。单一学历证书制度造成我国人力资源结构严重失调和社会财富的大量浪费。1995年8月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逐步实行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这一政策使我国从传统的单一学历文凭制度的管理模式向学历和职业能力并重的管理模式转移。

也就是说,未来衡量劳动者的标准是:既要看基本素质(文化程度高低),又要看职业适应能力,所以全面反映劳动者的素质状况,应该采取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并重的制度。这一制度是社会的需要。

十三、由国家行业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书在就业中起怎么样的作用?

答:1.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

2.是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

3.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主要依据。

4.是企业对就业人员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十四、高级经营师的适用对象是哪些?

答:高级经营师适用对象主要是:商贸及服务业、工业、建筑、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房地产、旅游等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备复合型经营管理素质,能够主持企事业单位全面领导工作,或能够主持经营管理及相关部门领导工作,对其直接领导负责,符合相应高级经营师资质认证标准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或经营单位领导人(例如:董事局主席、董事长、CEO、总经理、厂长等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单位综合部门领导人(例如: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企业管理部门、战略规划部门、经营计划部门等综合部门高层管理人员)。

十五、高级经营师培训认证的定位是什么?

答:高级经营师培训认证的定位是:职称评聘认证体系与高端商务培训的完美结合。近20年的实践也证明了这套体系具有良好的效果,融入了现代商务培训模式,并且保证了项目的权威和规范性。

十六、高级经营师项目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

答:经营师是原国家商业部、劳动部针对高管人员特设的业务技术职务,政府机构改革后归口中国商业联合会管理,具有唯一性和权威性,沿革了规范的考评认证体系,结合了现代高端商务培训模式,并且还具备汇聚资源、创造资源的魅力,这是多年来积累的财富,是我们的核心竞争力。

1.科学、专业的高端商务培训——才智的富有。

高级经营师的考评认证标准由国家十四个部委专家论证并通过,是当时专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特设的业务技术职务,所以其培训体系是科学的、有针对性的。中国商业联合会归口管理后,根据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特点,又深入调研,在培训模式、师资力量、课程体系等方面不断调整完善,与国际接轨,打造适应现代高管人员需求的高端商务培训。

2.专业认证体系和品牌——荣誉归属感的富有。

高级经营师认证工作开展十几年来,凭借规范和专业的认证体系、优质的教学和服务,受到各地热烈响应,各地积极部署,精心组织,有效推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深受学员和各级单位好评 。“高级经营师”频繁地展现在商务活动中,展现在社会各个方面,已成为业界知名品牌。当一个人的名字和一个行业、一个品牌、一个荣誉联系在一起的时候,这绝对是一种荣誉归宿感的富有。

3.“身边有鸿儒”——资源认同感的富有。

因为高级经营师对于申报条件有严格的要求,所以这个群体聚集了太多的杰出人物,都是身经百战,满腹才学,这些人才存在的本身就是财富。这些人将改变中国的未来,影响中国的未来,将不断地为整个中国人民生活的现代化而创造着他们的价值。有这些人做同学,也是一种财富。我们说,与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如同读一本好书,而与很多优秀的人一起学习交流,认同彼此的资源,创造派生出更多的资源,更是一种富有。

十七、针对经营师项目还有哪些配套内容?

答:1.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人才素质测评办公室高级经营师素质测评及报告。

2.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证书。经营师课程体系已被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学员修完经营师课程即可获得该证书。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专业人才入库证明和人才卡,可为个人提供网络求职、简历发布、专业人才认证等系列服务。

4.哈佛管理导师证书:学员修完经营师课程哈佛案例分析模块(含网络课程),即可申请哈佛管理导师证书。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经营师项目不断完善,促进学员间交流和合作,具体事宜可向鉴定中心咨询。

十八、开展经营师资质认证工作的联系方式?

答:各地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类院校、培训中心、行业协会、企业集团、经营组织、社会团体等有关单位根据自身条件申请“经营师资质认证”工作,经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后,组织学员进行考前辅导及考试评审、认证申请。

项目咨询:010-66094032

    真:010-66094022

全国统一服务电话:4008100100  转 中国商业联合会

电子信箱:ostic@163.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政编码:1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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